自序
臺灣於1968年4月30日制定證券交易法,至今年恰為第50年,本序也搶先於本書之完稿,於今天證交法50歲生日時預先定稿。
今天股市收盤之大盤指數為10,967.73點,上漲28.67點,成交金額為新臺幣1,034億元。50年後的臺灣,證券市場種類逐漸增加,上市、上櫃、興櫃、創櫃市場及群眾募資,亦漸次成立;商品也從單純的股票,增加了許多新種金融商品,政府甚至刻意在今日推出新的生力軍─ETN。股票已成為民眾普遍愛好的投資商品,也讓臺灣一直是散戶為主的證券市場。存款低利的時代,受到證券市場高殖利率的吸引,讓許多存戶,改將資金由銀行帳戶挪移至證券市場,形成新的風潮,這群人稱為存股族。股東會旺季時,隨處可見收受委託書及發放紀念品的簡陋店面,甚至在騎樓下擺張桌子亦可,也是臺灣證券市場一項有趣的特色。經常性地發生經營權爭奪戰,彼此在媒體上叫陣,則已是常態。
隨著有價證券投資普及化,證券市場不僅是人民關注的領域,不斷發生內線交易、操縱市場及資訊不實等重大金融犯罪行為,也讓證交法逐漸成為法學界關注的焦點,自2011年起,正式納入司法考試必考科目,以強化司法人員處理此種案件的基礎專業能力。證券法令多如牛毛,證交法此門學科對大部分學子而言多難輕易入門。教科書也不容易撰寫,過深則成為論文集,過淺則成為概要。筆者自執證交法之教鞭以來已約15年,值此之際,希望將歷年來之教學及研究心得匯整,寫出一本難易適中,讓學生、學界及實務界都便於使用的教科書。此外,除學者身分外,筆者本人就是存股族,證交法的良莠,不僅是投資大眾的事,更是我的事,期盼本書之問世,能夠讓證交法之學習及研究更為普及,促進證交法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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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銘昇? 於臺灣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