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法院組織法條文於108年1月4日修正公布第 51-1∼51-11條大法庭制度,本書此次改版除配合修正條文調整內容外,亦增補107年原住民特考四等、108年身心障礙特考四等、司法三等、四等共十四題試題。
大法庭制度已於108年身心障礙特考四等、司法四等出現題目,但11條的條文多數內容仍未出題,未來仍具有出題機率。國民參審制草案條文仍有很大機率立法通過,近年仍應注意相關討論與理論發展,避免被突襲出題。
本解題書不知不覺邁入第十年,雖然108年起司法四等法院書記官已不再考本科目,身心障礙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也可能跟進不考,但司法三等法院書記官、四等法警的考生仍須繼續考本科目,雖然總有曲終人散的一天,為了需要研讀本科目的考生,筆者仍會堅持本科目的教學與修訂本解題書,希望能讓更多考生體會到金榜題名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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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
2019年11月
於新北市一品莊自宅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