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近人治學,都知注重材料與方法。但做學問,當知先應有一番意義。意義不同,則所採用之材料與其運用材料之方法,亦將隨而不同。即如歷史,材料無窮,若使治史者沒有先決定一番意義,專一注重在方法上,專用一套方法來駕馭此無窮之材料,將使歷史研究漫無止境,而亦更無意義可言。黃茅白葦,一望皆是,雖是材料不同,而實使人不免有陳陳相因之感。
此書乃彙集八次講演而成。在民國五十年,香港某一學術機構,邀我去作講演。歷史研究法之大總題,乃由此一機構所決定。我則在此講題下,先決定一研究歷史之意義,然後再從此一意義來講研究方法。故我此書,實可另賦一名曰中國歷史文化大義。研究歷史,所最應注意者,乃為在此歷史背後所蘊藏而完成之文化。歷史乃其外表,文化則是其內容。
本此主要意義而分本講演為八題。最先是講如何研究通史,最後是講如何研究文化史。其實文化史必然是一部通史,而一部通史,則最好應以文化為其主要之內容。其間更分政治、社會、經濟、學術、人物與地理之六分題,每一分題,各有其主要內容,而以文化為其共通對象與共通骨幹。
每一分題,在其共通對象文化大體系之下,各自地位不同,分量不同,其所應著重之材料與其研究方法亦隨而不同。讀者勿忘我此八番講演之主要意義所在,自將可見我此所講,語語有本源來處,亦語語有歸宿去處。
此一講演集,先由我一學生葉龍君記錄講辭,再由我整理潤飾。民國五十年底,曾在香港出版。惟初版後未再付印。此版乃是在臺之第一版,內容一如初版,只在不關緊要之文字上稍有些少之改動。因初版並未有序,此版特為增入,以稔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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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四月錢穆自識於臺北外雙溪之素書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