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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二版)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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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5100605
楊晴翔
悅知文化
2020年3月02日
117.00  元
HK$ 99.45  






ISBN:9789865100605
  • 規格:平裝 / 336頁 / 14.8 x 21 x 1.7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二版
  • 出版地:台灣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法律實例/應用











    關於家事的糾結,

    最不該錯過、最專業、兼具情理法的感性剖析!



      一輩子毫無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的機率,有多高?

      「我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

      「老爸說要全給我,我就能全拿?!」

      

      贏了官司,就是真的贏了嗎?

      曾經緊密的關係,在出現裂痕時,才更顯痛楚。

      26個家事個案,26則人生風景

      讓曾是家事法官,現在是家事律師的楊晴翔,

      帶來最不該錯過、最專業、兼具情理法的感性剖析!



      ●婚姻•終點》曾經執子之手,不能與子偕老

      ●親子•連結》血緣,是愛的維繫還是羈絆?

      ●保護令•停損》你給我們的,不是愛!

      ●收養•給愛》養育,是恩情還是救贖?

      ●繼承•權與錢》我只是拿回應拿的,不對嗎?



    各界推薦



      郭振恭│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法學院教授

      林春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

      周偉航(人渣文本)│專欄作家

      陳邦豪│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黃鈞蔚│精神科醫師

      施景中│台大婦產科醫師

      蔡純如│「女人迷」共同創辦人

      蔡鐘慶│真理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好評推薦



      楊律師是我認識多年的好友,雖然我對家事法規並不熟稔,但楊律師擇善固執的性格我卻熟知,同時又多才多藝。我相信本書一定可以給需要的人很大的幫助。──施景中(台大婦產科醫師)



      熱愛生命的晴翔,是文青、是音樂人,當然,也是一位優秀的大律師。維持著一貫對生命的熱情、正直與良善的心,晴翔的這本著作,必定能清楚傳達給讀者,在破裂的關係之中尋求一道曙光的機會。如同書中所言:即使遭遇情理法衝突的無奈,終能獲得最圓滿的成長與救贖。衷心推薦給各位讀者。──黃鈞蔚(愛+好醫生專家顧問團•精神科醫師)



      晴翔,本院家事調解委員,也曾於本院擔任法官多年。任職期間,曾負笈美國求學,學驗俱佳。所著《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以案例方式,深入淺出分析婚姻、親子、保護令及繼承等相關法律問題,易懂、好用,值得推薦。──陳邦豪(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這本書如「女人迷」一樣,用多樣的角度去理解,即使在看似冰冷的法庭上,也仍能感受溫度的流動。──蔡純如(「女人迷」共同創辦人)



      不是每一段婚姻都有著美好的結局,王子和公主不見得都跟童話裡一樣,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家事事件中最困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了《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本人非常榮幸有這個機會為之推薦!當緊握在手心的暖暖包失去溫度時,如何學會放下,這本書將會帶給你來自真實人生案例的啟發!──蔡鍾慶(真理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推薦序

    家事法律外,珍惜結緣 郭振恭教授

    穿破「法不入家門」的迷思 林春元助理教授

    家是什麼? 人渣文本(周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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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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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章 論法、講理、說情,法律人處理家事的愛恨情仇

    「家事法」在法律與人生之間的座標為何?

    「家事法」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家事法官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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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婚姻•終點:曾經執子之手,不能與子偕老

    01喜宴 我可以只告在場這位陳志明,請法院判婚姻無效就好嗎?【婚姻的要件與無效】

    02解脫 幫我擬個協議書,簡單就好,我想快點解決!【協議離婚】    

    03證據 我會再請律師幫我提出離婚的反訴,也會向對方提出精神慰撫金、贍養費……【裁判離婚】

    04代價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贍養費的迷思】

    05攻防 你看這存證信函,竟然離婚都快兩年了,現在來說要分我財產的一半?!【剩餘財產分配】

    06約定 最近她說,如果我確定要娶她,希望先跟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 

    07名份 我一直以他妻子的身分幫他打點一切,有誰比我更像真正的媳婦? 【事實上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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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 親子•連結:血緣,是愛的維繫還是羈絆?

    08爭奪 我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親權判定】

    09血緣 多情種的人生啟示錄……【認領與婚生推定】

    10對峙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探視未成年子女之協力義務】

    11責任 在我三十三歲的人生裡,「父親」這個名詞對我不具有任何意義……【扶養義務的減免】

    12小手 叔叔,謝謝你讓我回到媽媽身邊!【親權判決】 .

    13手段 我看不到小孩怎麼辦?【關於暫時處分】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孩子,我們訂個約吧!現在我養你,長大了該你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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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保護令•停損:你給我們的,不是愛!

    14劇本 難道我就活該倒霉?對方無中生有,我就得好幾個月看不到孩子? 【暫時保護令與子女會面交往權利】

    15父愛 我妻子認為過去我對孩子的管教過於嚴厲,已經構成家……【保護令與子女管教】

    16控制 他跟蹤我,我要對他申請保護令!【申請保護令的對象】

    17籌碼 保護令到底怎麼用?【保護令的侷限性】

    Column 律師•新聞眼

    關於保護令,你所應該知道的十個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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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 收養•給愛:養育,是恩情還是救贖?

    18坦白 無論孩子多愛養父母,他們也不會欺騙自己以為:孩子永遠不會想瞭解自己的「根」。【真相的告知】    

    19流浪 拜託您,讓我們跟他終止收養吧!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終止收養】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在台灣,要如何辦理收養?

    ?

    卷五 繼承•權與錢:我只是拿回應拿的,不對嗎?

    20情書 她仔細看了一下那封遺囑,發現裡頭好幾個字的筆跡,跟老頭之前文件的運筆筆順不符。【繼承權的喪失】

    21一半 我們並不打算生孩子,要是有什麼三長兩短,父母親也不在世了,那遺產會怎麼繼承?【兄弟姊妹間的繼承】.

    22家業 老爸說要全給我,我就能全拿!【遺產的特留分與應繼分】

    23分配 法律規定遺囑只能長得像這樣。【遺囑的法定要件】 ..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史上最掀起波瀾的一張紙:從張○發的繼承爭議看遺囑的幾件事

    ?

    【尾聲】家事律師與法官的內心戲

    不練不行的家事案件調解心法

    家事事件怎麼樣才叫「贏」?

    ?

    【感謝語】





    作者序???? ?



      在法官生涯中,我待過刑事庭,也待過民事庭。在家事庭的時間不是最長,但只有家事庭的某些案子,會讓我在多年後偶然想起;也只有家事庭裡的案子,往往讓當年還是法官的自己,開庭時能得到當事人立即的、直接的回饋與感謝。



      在當家事法官時,因為案件太多,每件案件如果都要依照當事人所有的主張跟證據來寫判決,實在無法負荷,不學著法官前輩們勸諭和解,實在無法消化如雪片般飛來的新案。



      而我學到勸諭和解很重要的一門功課,就是在「摸透糾紛的成因,透析當事人一紙聲明背後真正在乎的原委」,才有機會勸雙方各退一步和解,一旦勸成,兩造原本吵吵鬧鬧進來開庭,開完後卻鬆一口氣地同聲感謝法官並走出法庭,使是當法官時最大的滿足與成就感。



      二○一五年五月,已經轉任律師的我,在臉書上開了一個專頁,名稱就跟這本書的書名一樣──「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最早,我是想寫一本書,聊聊家事案件給我的種種感想,卻又不知怎麼開始,才開啟了這個專頁。可以說,沒有寫這本書的計畫,就不會有這個專頁。



      專頁寫著寫著,追蹤人數開始增加,朋友也幫我分享,也推薦我去天下遠見集團的「未來family」數位專欄寫文章。我發現家事事件不管在法律圈內人,或是一般人眼中,都屬於棘手且容易帶有情緒、不好處理的一塊,而大家也很喜歡窺看婚姻、親子這些跟你我生活經驗距離不是很遠的故事,彷彿在省思法律問題的同時,對人性的認知也更深刻一點。



      因此,希望讓人們站在乍看高深莫測的法律巨塔前,能發現有個由貼近人生的故事砌成的入口。也期望這本書的問世,能在家事法律與一般人之間,搭建一座橋樑,幫助瞭解家事法律,也映照自己的人生。



    推薦序1



    家事法律外,珍惜結緣



    郭振恭教授�中原大學法學院系專任客座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拜讀 晴翔律師所著《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初稿,深覺其可讀性甚高,殊值推薦。



      本書中有26個家事事件之案例,乃晴翔擔任法官及執業律師生涯中受所處理案件之啟發或社會新聞改寫而來,以淺顯易懂之文字,生動敘述其紛爭發生之經過,並說明法院之裁判及法律解決紛爭之依據,理性與感性兼具,既專業又貼近大眾,實為一本好書。



      晴翔律師就讀台大法律學系時,曾修習余所授之民法親屬、繼承課程,成績非常優秀,畢業後又繼續進修,先後獲得中原大學法學碩士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於大學畢業後即司法官考試及格,於桃園地方法院擔任法官,辦理民事、刑事及家事事件之審判,有十年之資歷;再轉任律師,並在中原大學兼授法律課程。其法學素養及實務經驗豐富,執筆本書,其法律見解精確,足供參考及資為依據。



      本書已包括家事事件之重要內容,自結婚、離婚、收養、父母子女、親權、家庭暴力防治之保護令、繼承順序、遺囑,至應繼分與特留分等問題,均以生活化之方式,予以呈現,以法律解決其紛爭之方法,亦詳為解說。本書深具實用性,讀完全書,當可充分瞭解家事事件發生之原因、紛爭之經過及解決方法,法院扮演之角色及立場,亦可認知。



      依余曾擔任家事事件調解及審判之經驗,避免紛爭之發生為上策,當事人於家事法律之瞭解外,珍惜結緣成為配偶、親子、親屬,相互關懷,情緒控管,口不出惡言,尤為重要。晴翔律師於本書,對家事紛爭之解決,除法律外,並強調愛與責任,殊可贊同。



      晴翔律師於工作繁忙之際,付出寶貴時間,將其多年來處理家事事件之經驗,撰寫成書,其對家事紛爭之解決或預防,當有所貢獻。為此特予推薦。


    二○一七年三月序於中原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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