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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10號足球員 THE PERFECT 10:FOOTBALL’S DREAMERS, SCHEMERS, PLAYMAKERS AND PLAYBOYS

偉大的10號足球員
9789868557062
洪世民
夏日出版社
2010年6月08日
100.00  元
HK$ 85  





* 叢書系列:passion
* 規格:平裝 / 304頁 / 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passion


生活風格 > 運動/戶外活動 > 球類 > 其他球類








足球場上最偉大的10號球員是本書十篇文章的主題。

他們讓足球成為「腳、腦並用」而值得觀賞的競技,對球場有超越本分的貢獻。
而這些男人──如普斯卡斯、比利、里維拉、普拉提尼、馬拉度納和席丹
──正是過去半世紀以來,占據足球舞台中央的選手。

  在介紹11位偉大足球選手的10個章節中,理查.威廉斯揭露了10號球衣的事實、傳說和神話。他們是足球場上的夢想家、戰略家、攻勢發動機與師奶殺手……這個背號濃縮了足球場上最動人、最刺激的一切。

  從五○年代的普斯卡斯、六○年代的比利和里維拉、七○年代的普拉提尼和內澤爾、八 ○年代的馬拉度納和法蘭西斯科利,到九○年代的巴吉歐、柏格坎普和席丹,理查.威廉斯探索了這些最知名10號球星的驚人影響力,並重建足球場上最絢爛、最難忘的剎那。

  即日起,世界共通的語言──「瘋足球!」
  想加入地球上最多人參與的運動項目嗎?
  本書將為您開啟足球世界的大門──

作者簡介

理查.威廉斯(Richard Williams)

  《衛報》專欄作家,著作包括《恩佐.法拉利的一生》(Enzo Ferrari: A Life)、《艾爾敦.洗拿之死》(The Death of Ayrton Senna)及《三公尺跳板的風景》(The View from the High Board)。

譯者簡介

洪世民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曾任職棒球團翻譯、主編雙語教學雜誌,目前為專職譯者兼家庭主夫,譯作涵蓋各領域,包括《一件T恤的全球經濟之旅》、《告別施捨──世界經濟簡史》、《靈魂的代價》、《管最少的老闆生意做最大》等。


推薦


r命理學
致歉書

1. 普斯卡斯 (Ferenc Puskis 五○年代)
2. 比利 (Pele 六○年代)
3. 里維拉及馬佐拉 (Gianni Rivera and Sandro Mazzda 六○年代)
4. 內澤爾 (Gunter Netzer 七○年代)
5. 普拉提尼 (Michel Platini 七○年代)
6. 法蘭西斯科利 (Enzo Francescoli 八○年代)
7. 馬拉度納 (Diego Maradona 八○年代)
8. 巴吉歐 (Roberto Baggio 九○年代)
9. 柏格坎普 (Dennis Bergkamp九○年代)
10. 席丹 (Zinedine Zidane 九○年代)
索引

top



足球場上的夢想家、戰略家、攻勢發動機與師奶殺手

  一個八歲男孩被帶去觀賞平生第一場足球比賽。後來他一直記得──不可能忘卻──那人山人海的觀眾,以及啦啦隊和木管樂隊製造的滔天巨響──完全彌補視覺色彩之不足。在嚴峻的戰後環境,在仲冬週末午後一個跟不上流行的城市中,在低檔地區乏善可陳的場地裡,在裹著大衣戴著布帽、擠在老舊看台混凝土階梯上的觀眾之間,棕和灰是最主要的色調。但這看來單調的畫面,卻為場上演出的戲劇提供了效果奇佳的背景。場上,穿著黑白條紋球衣的選手,正迎戰身披藍白方塊的敵軍。

  後來,男孩受到刺激的感官開始整理早年亂七八糟的印象,開始將球員的動作分門別類,他們的腳法和佈陣,跟他在學校玩的那個你爭我奪熱鬧哄哄的遊戲截然不同。電視尚未將職業球賽轉變成人人眼熟能詳的一連串姿勢和反應。而那場球賽讓他印象最深的,是主隊左內前鋒扮演的角色。他有一頭黑髮,身高中等,體形並不起眼,但隊上幾乎每一次攻勢,球都會經過他細膩的處理。他知道去哪裡接應傳球,輕鬆自如地控球,再將球傳給隊友,對於場上瞬息萬變的幾何學,他似乎擁有天生的感應力。

  其他球員則專注於他們被分配的角色,例如歷史悠久但仍廣為採用的WM──或3-4-3──陣式指定的角色。嬌小的左翼鋒沿邊線飛奔,用速度和敏捷度把守他的人耍得團團轉。肌肉發達的中前衛攔住去路,用前額將沉甸甸的深棕色皮球頂出危險區域。邊前衛手腳並用,又鏟又抓。前方,中鋒正等著屬於他的光榮時刻。

  只有一個男人似乎是從制高點綜觀全局,判斷及塑造它顯露的樣式。而在他背上,繡在黑白條紋球衣上頭的,是10這個數字。

  □ 為何是10號

  這本書在講足球的10 號人物,而諾丁漢郡的朗恩.懷利(Ron Wylie)是我認識的第一位,諸多10號英雄中的第一位。即便是現在,在懷利於幼小心靈留下烙印的多年之後,10號仍是我在任何球隊率先尋找,並寄予最深期望的球員。他們是外來物種,被視為奇珍異寶,彷彿如果球賽平穩發展,他們就會陷入險境。他們讓足球成為「腳、腦並用」而值得觀賞的競技,對球場有超越本分的貢獻。而這些男人──如普斯卡斯、比利、里維拉、普拉提尼、馬拉度納和席丹──正是過去半世紀以來,占據足球舞台中央的選手。我們仍要向許多以瀟灑、卓然之姿扮演好角色的偉大球員致敬,但在足球場上,沒有人比能完全駕馭自身能力、指揮若定的偉大10號球員更能營造鼓舞士氣、振奮人心的畫面。透過這種個人與全體的轉換,足球比賽展現了它最精湛的層次,接近藝術境界的水準。

  在英國,10號球員常被喚作「攻勢發動機」。義大利足球則以多種有細微差異的別稱來界定10號球員的「亞種」:fantasista(多才多藝者)、regista(主任)、trequartista(四分之三)、interno(內臟?)。有時定義會失去作用,讓情感接管,因此當薩維切維奇或馬拉度納等優秀球星需要別號,就只能求助於genio(天才)或 pibe d’oro(金童)之類的字眼了。偉大的10號球員是焦點,是節拍器兼音叉,設定節奏和音調的男人。一旦他拍子亂了或走音,整支合唱團就慘了。

  10號大將的一個共通點是很會傳球。他們通常是隊中最會傳球的選手,更優秀的則令歎為觀止:儘管口語表達受限,他的腦中卻充滿流動的三度空間幾何圖形,如果那可以轉印在座標紙或電腦螢幕上,應該可以為他贏得諾貝爾獎。他看到尚未出現的空檔,對時間選擇與球體飛行軌跡有高人一等的感覺,讓他得以把球傳到他要的位置。

  光憑這點,朗恩.懷利就堪為我遇見的第一個10號大將。懷利是生於葛拉斯哥的蘇格蘭人,而傳導足球的概念正發祥於十九世紀中期的蘇格蘭。在此概念深刻發展之前,足球賽跟校園踢球相差無幾:都是由一個球員控球、盤球、運球往敵方球門而進,直到有人把球抄走,或他終於起腳射門為止。

  足球場上最偉大的十位10號球員是本書十篇文章的主題。他們都在我出生後上場征戰,這讓我得以迴避考據名聲的問題。其中出道最早的普斯卡斯是1953年匈牙利揚威溫布利(英格蘭隊首次於家鄉父老面前敗給歐陸球隊)和1960年皇家馬德里勇奪歐洲冠軍杯的核心人物。在那場冠軍賽中,普斯卡斯和史帝凡諾(Alfredo di Stefano)、亨托(Francisco Gento)等隊友讓一個瞠目結舌坐在黑白電視機前的13歲男孩明白,原來足球賽可以如此詩意,如此華麗。其餘九位(噢,其實是十位,因為其中兩位共用一章)也在足球的最高殿堂立下里程碑。

  沒有哪個身分比10號更能鼓勵天才登峰造極,以及招致妒忌和不信任等大害。創造力是恩典亦是負擔,而擁有創造力的人,通常也是最不擅應付它所帶來之監督、崇拜和期望的人。如此觀之,這類足球選手與畫家和詩人無異。即便擁有創作才能,球員也必須一再超越自己。流日不利時,他不能僅仰賴專門技術;世人對他有更多要求。他不能只盡忠職守,只鏟鏟球、跑跑位、任憑隊友設定比賽的節奏和軌道。他必須是一切事件的中心,證明他的天賦在隊友之上,隊友皆期待他指引方向、給予啟發。一旦某天──不管基於什麼理由,專業或個人理由──他選擇隱藏天分,球賽會明顯少了什麼。他之所以為他,是因為沒有人能取代他的角色。「她」也是如此,18歲的瑪塔便是明證:在瑪塔的激勵下,巴西女足勇奪2004年奧運女足銀牌,把身經百戰的美國隊逼入延長賽才以一比二落敗;她的傳球、她的視野和球感,讓她在場上宛如鶴立雞群,證明10號大將的技藝並無性別之分。

  有些球員比其他選手善於面對那些需求;也不是所有偉大的畫家都能應付自如。最知名的10號球星也不乏模範職業足球員,諸如布魯金(Trevor Brooking)和阿迪列斯(Osvaldo Ardiles),他們清楚自己的義務責任,而未覺察縈繞四周的光環。考慮到他們的天分,以及那種天分在觀眾心底激起的反應,他們是倔強任性、喜怒無常的夢想家,能以某種方式將他們的奇想化為實際的傳球或射門,卻不知怎麼應付生命中較為世俗的事情。有時他們的才華深受教練或經理器重,那些教練或經理在球員生涯時期,或許也夢想成為這一類的選手,但自知天資有限,而勉強臣服於這些偉大球員。但更常見的情況是,10號球員每個星期都得重新贏得經理的信任,因為其貢獻中顯而易見的個人性質,似乎有違團隊運動的基本倫理。下一戰的成敗將會決定所有經理(最成功的除外)的生死;一旦壓力臨頭,「一致」便成了比「靈感」更重要的特質。

  然而,如果你跟我多少有點像,這些可是你花錢欣賞的球員,是你情感的寄託。他們發揮特異才華的瞬間,可以讓整個午後揮別沉悶;他們的存在可讓一支始終無精打采的球隊變得值得一看。一旦他們轉換球隊或國家,球迷會拋開忠誠,投以特別的關注。他們離開球場更是令人悲不可抑的事情。我們對他們寄予信任;不管他們知不知道,不管他們想不想要,他們身繫我們對球賽的希望和信仰:充滿真理與美的球賽。

  □ 艱難的選擇

  做這個選擇是樂事也是磨難。要證明這個任務有多艱難,最好的方法是舉出一些未能完成這最殘酷、最急迫之任務的球員,未按特別順序排列:奇哥(運氣奇差的1982巴西戰將)、薩維切維奇、艾瑪(Pablo Aimar)、布雷迪(Liam Brady)、瓦德拉瑪(Carlos Valderrama)、哥斯塔(Manuel Rui Costa)、歐科加(Jay Jay Okocha)、布魯金、李特馬南(Jari Litmanen)、波邦(Zvonimir Boban)、奧蒂加(Ariel Ortega)、蘇瓦雷茲(Luis Suarez)、賈拉度(Marcello Gallardo)、吉爾斯(John Giles)、胡多(Glenn Hoddle)、伊斯特漢(George Eastham)、亞馬利多(Amarildo)、阿迪列斯、哈吉(Gheorghe Hagi)、安托諾尼(Giancarlo Antognoni)、雷伊(Rai)、西福(Enzo Scifo)、吉姆.巴克瑟(Jim Baxter生涯晚期穿上10號球衣的邊前衛)、席沃里(Omar Sivori)、紐卡索聯隊(Newcastle United)的吉姆.史密斯(Jim Smith)、艾佛頓隊(Everton)的艾力克斯.楊恩(Alex Young,人稱「金色展望」〔the Golden Vision〕)、威爾斯的歐喬爾奇(Ivor Allchurch)、加斯康尼(Paul Gascoigne)、吉安尼尼(Giuseppe Giannini)、漢尼金(Wim van Hanegem)、舒斯特(Bernd Schudster)、曼奇尼(Roberto Mancini)、皮爾洛(Andrea Pirlo)、皮耶洛(Alessandro Del Piero)、辛荷(Zinho)、戴伊納(Kazimierz Deyna)、尼爾.楊恩(Neil Young,莫瑟〔Joe Mercer〕在曼徹斯特被遺忘的得力助手)、雷科巴(Alvaro Recoba)、李沃多(Rivaldo)、羅納迪諾(Ronaldinho)和庫比拉斯(Teofilo Cubillas),秘魯的珍珠。以上球星許多(儘管不是全部)是我個人獨鍾,我看著他們一路從年輕、成熟到退休,知道他們的運途不是那麼順遂。1972 年老將伊斯特漢代表斯托克城角逐聯賽杯(League Cup)是我一訪溫布利的理由,而他的致勝球更讓崇拜者大肆慶祝──不管是否支持他的球隊。精瘦、黝黑、射門腳法高超的尼爾.楊恩,在馬爾許 (Rodney Marsh)來到緬恩路(指曼城隊主球場)後宛如從球場蒸發,也讓我不再關心曼城的近況。親眼見證法蘭西斯科利率烏拉圭國家隊至溫布利進行友誼賽,是不容錯過的機會。李特馬南在安菲德的短暫時光讓我更熱切地關心起利物浦的未來,當霍利爾(Gerard Houllier)匪夷所思地認定這位芬蘭選手在利物浦沒有未來,我更為失去他而哀悼。歐科加在波爾頓受教於艾拉德希(Sam Allardyce)的時候,為漫遊者隊激盪起一陣為時不久但非比尋常的火花。有綽號「中國佬」的雷科巴在陣中時,國際米蘭多半值得一看;失去他以後,該隊又回復成一群死陽怪氣、怨天尤人的烏合之眾。

  隨著這些10號球員一個一個走入歷史,其他10號球員現身取代他們的位置。即便是在球賽於許多方面變得索然無味時,即兩位防守至上的教頭──國際米蘭的赫瑞拉(Helenio Herrera)和伊普斯威治及英格蘭國家隊教頭蘭姆西(Alf Ramsey)──的影響力無遠弗屆的那些年,仍有不少合適的10號球員接下任務。不過,在那個年代,他們的特質時而付諸東流。在英格蘭,假如鮑爾斯 (Stan Bowles)和柯瑞(Tony Currie)晚生25年,來到更重視創造力的年代,他們可能會有何等成就?不保證成就斐然,因為10號球員的獨特魅力往往在於他本身的不可預測性,在於他不肯盡全力,彷彿他的才華一定會隨支票簿而開,因中場球隊會談而關。然而,巴西、法國、奈及利亞和烏拉圭永遠人才輩出;最新崛起的一位是雷卡多.伊澤克森.聖托斯.賴得(Ricardo Izecson Do Santos Leite)──較為人知的名字是卡卡(Kaka),這位巴西男孩可望成為世人在未來十年繼續關愛足球的理由。

  從普斯卡斯到卡卡,10 號球員為足球賽注入琳瑯滿目的風格和策略。阿迪列斯有點好管閒事,席沃里像隻蚊子,巴克瑟則體形碩大,無精打采。身材與能否成為優秀10號球員無關。骨瘦如柴的伊斯特漢和水桶狀的漢尼金根本跑不起來;但伊斯特漢這個於1966年世界盃期間被貶為配角的英國佬,卻能洞悉比賽節奏、判斷傳球角度,並將本領傳給他在海貝利(兵工廠主球場)的終極接班人柏格坎普,荷蘭國際球員漢尼金雖是在克魯伊夫(Johan Cruyff)的陰影底下踢球,卻也擁有一隻能撬鎖的左腳。但高挑、苗條當然是最普遍的體態,他們與球融為一體、以天鵝絨般的觸感輕捋它,他們鄙棄倉促和忙亂,視野似乎能越過隊友和敵人的腦袋,在地平線上搜尋他人看不到的黃金機會。雷伊、胡多、安托諾尼和布魯金無疑是箇中翹楚。

  典型的 10號球員是慢慢嶄露頭角的。他在WM陣式中踢左內鋒。這個陣式是查普曼(Herbert Chapman)在兩次大戰之間為他偉大的兵工廠隊開創,直到六○年代初期,它一直是世界各地不分等級最常用的戰略基礎。當尼克森(Bill Nicholson)的托登罕熱刺隊(Tottenham Hotspur)於1960-61年連續贏得英聯冠軍杯,兩名內鋒仍是攻勢的設計師,而三名後衛、兩名邊鋒和一名中鋒則進行他們定義明確的工作。雖然挖地基、搬磚塊的是那兩個邊前衛,但創造勝利架構、替前鋒製造射門機會的其實是左內鋒和右內鋒。球隊需仰賴左內鋒的能力──如查普曼兵工廠一系的詹姆士 (Alex James)、烏拉圭1950年世界盃冠軍隊員席亞芬諾(Juan Schiaffino)和富罕大將暨英格蘭國腳海恩斯(Johnny Haynes),這些都是能找出敵軍守將之間的縫隙及其外圍空檔的男人──才能規畫出多變且有效的攻擊。

  50年代期間,10號球員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兩位有先見之明的匈牙利教頭,MTK的布科維(Marton Bukovi)和國家隊的塞比斯(Gusztav Sebes)率先採用「墮後」(deep-flying)中鋒的概念,他們在場上遊來逛去,使慣於應付傳統9號球員可預期舉動的中前衛慌了手腳,必須動用一名邊衛來協防。另一名匈牙利教練古特曼(Bela Guttmann)將這套陣法輸入巴西。1958年由菲歐拉(Vicente Feola)領軍勇奪世界盃冠軍的那支巴西隊,將四名後衛部署於兩名中場和四名前鋒之後──此系統稱作4-2-4。

  受到這種引力的影響,足球改變了其內部平衡,轉移了重心。在1872年蘇格蘭隊和英格蘭隊於格拉斯哥進行第一場國際賽事時,兩隊一共派了14名前鋒上陣(蘇格蘭6名,英格蘭更高達8名)。但現實主義逐漸戰勝浪漫和樂觀,不到一個世紀,當赫瑞拉與蘭姆西脫穎而出,以前所未有對「實用」的注重為球隊帶來勝利,足球的基本隊形也隨之調整來因應這種哲學式的轉變。邊衛和內輔合併為四名中場。在匈牙利和巴西之手,此四人防線形如攻擊的跳板;其他人,包括英格蘭國家隊的蘭姆西和率國際米蘭贏得歐洲盃的赫瑞拉在內則有不同見解,將這四人小組用作堅不可摧的障礙。

  慢慢地,功能已然轉變,但背上仍繡著1、0兩個數字的左內鋒,開始以一個特別的角色出現。儘管邊衛仍受命盯、推、拉、鏟他們的對敵,最後成為俗稱的左右中場(wide midfielder),右內鋒則回歸全能角色而催生出「控制型中場」,創造力的重擔卻更集中於一人的肩上。「我們這些慣用左腳的球員最賞心悅目,」馬拉度納曾這麼說,而這話不無道理,但左撇子10號球員也從不一樣的角度觀察比賽──球場幾何與心理方面皆然。在右腳主導的世界,他們細究球賽的紋理,開發無人發現的入侵角度。但當然不是每名10號大將都是左撇子。比利慣用右腳──雖然在父親的教導下,他的左腳也非等閒。再回到我第一個偶像朗恩.懷利的例子,他強人一等的右腳也是彌足珍貴的資產,他可用右腳從左內側起腳而讓球的飛行一如用左腳從外起腳,也擅於斜角切入尋找射門機會。鮑爾斯也是這樣的右撇子,會從敵軍全然陌生的角度襲擊防線,迫使右半場的防守員使用非慣用腳;1979年12月克勞夫(Brian Clough)在替諾丁漢森林規畫歐洲盃衛冕大業時一定看到了這點,才會付給女王公園游擊兵25英鎊期能從寵物店和賽狗場募得鮑爾斯,他卻在1980年前一夜迎戰漢堡的決賽時不假缺席──這正是要駕馭才氣縱橫卻任性妄為的10號球員,偶爾得承受的職業災害。

  □ 10號球衣的背後

  在本書中,與這些10號球員的生平和足球生涯齊頭並進的,是這半個多世紀來,職業足賽如何從平凡男子的消遣變成綜合性家庭娛樂的故事:現在它經營得宛如跨國大企業,對各層面的收益與日俱增,也需要有市場的偶像來填資產負債表。當一場簡單的球賽變成一隻無所不吃的怪獸,我們明白,要一名從小在未鋪路面的街頭踢自己做的球而展開足球生涯的選手應付商業與名聲的迫切需求,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於是,這些肩負實現人類夢想之責的10號球星,有時不僅是表面上看來的受惠者,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普斯卡斯的故事闡明了生存在二次大戰後共產體制下的運動員,具有何種優勢,又面臨哪些難處;在這場意識形態的戰爭中,他們的體育成績是提振國家驕傲不可或缺的一環。相形之下,比利則是受到全球最混亂國家之一的栽培,也始終忠於祖國,他證明了運動場上的榮耀如何能替一支除了友善環境幾無足堪安慰之事的民族,掙得自我認同感。而席丹更是時代文化的縮影:他的血統使他在有意無意間體現了一個古老國度因湧入前殖民地的移民而經歷人口擴張的緊張和潛能。當二十世紀步入尾聲,大規模的移居成為歐洲最主要也最棘手的現象之一,馬賽(席丹的出生地)一棟高樓外牆掛起這位北非移民之子的肖像,其意義不可不謂重大,而他領軍的球隊也被暱稱為「黑、白、奶油」(blacks, blancs et beurs,改編自艾靈頓公爵〔Duke Ellington〕歡快的組曲〈黑、棕、米黃色〉〔Black, Brown and Beige〕)。

  這也有赤裸裸的剝削故事,雖然我們不難想像,不管在任何時代,或換成任何環境,馬拉度納的人生都不會是可以一筆帶過的事。為了盡速、盡可能豪取他的天分所創造的紅利,別人替他做了許多對其球員之路或個人發展都不見得最有利的決定;最後,這些選擇共同限制了他的實質成就 ──假如他並未沉淪於那種難以戒除的誘惑,他的成就絕對不僅如此。

  □ 難以再現的10號奇蹟

  基於以上種種理由,要在今天成為10號巨星難上加難。不久前,1982及1986年世界盃的巴西中場編曲大師蘇格拉底(Socrates)概述了這個問題,他說:「70年代的足球員一場球平均要跑四公里,今天的數字則是三倍之多。也就是說,各球員之間的空檔變小了。這會造成更多肢體碰觸、讓球員更難施展手腳。今天,如果你無法瞬間反應,就沒機會躍身頂尖。因此,足球變得更骯髒了。」

  你不見得要同意蘇格拉底的結論──卡卡及舍夫琴科 (Andrei Shevchenko)的AC米蘭和亨利(Tierry Henry)及柏格坎普的兵工廠都會予以反駁,而不管怎麼看,蘇格拉底時代也不乏骯髒的足球賽──完全符合他的基本診斷。新的隊形改變了球賽進行的方式(第二中後衛的出現大幅削弱了海恩斯的傳球效率,情況比這位英格蘭少數傑出10號球員於生涯中期出車禍喪失若干優越能力還嚴重),但更深刻的改變是隨著對體適能的日益著重而出現。對溫格之類的教頭來說,技術再高超,若無速度也是枉然。在溫格的兵工廠或安切洛蒂(Carlo Ancelotti)的米蘭隊陣中,每一位外場球員都必須以飛快腳程奔馳全場,以維持隊中最有力的武器──持續不斷的「動」。回顧四十多年前,1960年備受尊崇的歐洲盃冠軍賽錄影帶(皇家馬德里對法蘭克福),我們不可能沒覺察到球員輕柔的腳步和場上廣大的無人之境──球員可以瀟灑傳球、盡情奔跑。但隨著比賽節奏愈來愈快,自我表現的空間愈來愈少,即時反應的技巧和對角度和距離的鑑識──任何世代皆僅有最頂尖球員具備的能力──變得更難能可貴。而近年來,成功球員穿10號球衣的比例愈來愈少,雖然其中有些人,諸如離開威斯特漢轉投切爾西時的柯爾(Joe Cole)發現,在這個每一次得球都必須加以防守,並當成最後一次得球予以爭奪的世界,光靠卓然出眾的天分已經不夠了。

  我在本書中挑選的每一位男人,足球生涯大半都穿著10號球衣。論及對球賽有巨大且具開創性影響的球員,相信很多人會強烈主張將史帝凡諾、克魯伊夫和古力特(Ruud Gullit)列入。史帝凡諾在50年代是皇馬、阿根廷和西班牙等偉大球隊的指揮官;一代之後,克魯伊夫在荷蘭足球的黃金時期對阿賈克斯(Ajax)和荷蘭國家隊也發揮了類似的影響力。任一位嚴謹的評審都會考慮將以上三人列入史上十大傑出球員,挑戰比利和馬拉度納的球王寶座,但他們並不太符合我的選拔標準。史帝凡諾和克魯伊夫掛名中鋒,實則自成一類,在場上幾乎什麼位置都能踢,都能趁心如意。我的反對理由頗為無聊:史帝凡諾穿9號球衣,而克魯伊夫永遠與 14號密不可分。(或許有人迫不及待地指出,席丹在皇家馬德里穿5號球衣,因為當他投效時,10號已繡在費戈〔Luis Figo〕背後,那我們不可不提:5的兩倍是10,而席丹至少比同世代其他10號球員加倍優秀。)古力特固然是穿10號,但他的角色定位較不明確。

  百分之百可以確定的是,沒有讀者會完全同意我的選擇,或許連我對真正10號的定義都會引發爭議。這沒有關係,爭論是好事,就像1970年世界盃瓦爾卡雷吉(Ferruccio Valcareggi)試圖將里維拉和馬佐拉同時納編義大利隊時(結果失敗),一定也和自己爭論過。只要足球還有人踢,還有人看,這個話題將永遠引發爭論。這些是值得唇槍舌劍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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