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ideology)的術語在法國大革命後出現,由特拉西(Antoine Destutt de Tracy)在1797年提出來,但此一術語到馬克思(Karl Marx)以後才流行起來。在馬克思主義的初始階段,「意識形態」概念具有貶義,馬克思與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合著的《德意志意識形態》(The German Ideology),就把占支配地位的觀念系統稱作「意識形態」,認為「意識形態」是錯誤的意識,把社會狀況表現成受某個集體利益和喜好歪曲的形式。從這個意義看,所有的思想家、宗教家、政治綱領的制定者都可能是意識形態專家。馬克思有關「意識形態」的理論後來受到各種修正與補充,它可以是科學的,可以是非評價性的(nonevaluative),「意識形態」的意義大為豐富。
本書以《漢代儒學別裁:帝國意識形態的形成與發展》為題,但對「意識形態」一詞的使用,儘量採取描述性的意義,對漢代儒學的成就與儒者的人格表現,亦絕未貶低,這是首先要聲明的。書中用了一些西方社會學家的觀念,諸如韋伯(Max Weber)的「正當性」(legitimacy)觀念、葛蘭西(Antonio Gramsci)的「文化霸權」(hegemony)觀念、阿爾文.古爾德納(Alvin W. Gouldner)的「文化資本」(culture capital)觀念、傅柯(Michel Foucault)的「紀律」(discipline) 觀念、阿圖塞(Louis Althusser)的「鎮壓性國家機器」(repressive state apparatuses)與「意識形態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觀念等,其中多位具有新馬克思主義的背景,但筆者絕非其信徒,這也是必須聲明的。筆者在論述過程中有時借用他們的理論架構,是因為在深入漢代儒學背後隱藏的權力關係,探討儒學為漢帝國建構帝國意識形態時,這些理論架構會使詮釋工作進行更順暢、表達更清晰。此外,亦有助於將文獻表面未明顯說出,也不在作者的意向之中,卻隱藏在字裡行間裡,存在於理論結構或「理論框架」(problematics)中的問題從深處拖出來,清楚地呈現。至於本書所有的論述基礎與詮釋的推展,完全立基於與討論對象有關的材料(當然也使用了出土的材料),這也是必須聲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