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倚窗細吟建築》出版序──第一代的古蹟維護者??? 漢寶德
健敏老弟收集了一些我在幾十年前的有關傳統建築的文章,集為一冊,出版前要我寫一篇序文。老實說,這些文字出現在當年的報章、雜誌或研究報告上,我自己早已淡忘了。他肯花功夫去搜集、編輯,重新弄出一個頭緒,實在很不容易。然而這本書的出版,其意義在那裡呢?
對於年輕一代的古蹟維護的工作者,這些資料已經沒有實際的價值。可是對於把台灣傳統建築維護視為重要文化發展的一部分,願意了解其發展的歷史的年輕朋友,卻有一些參考的價值。因為數十年前,當我單槍匹馬推動古蹟維護的時候,古建築保存的觀點與今天是大不相同的。今天出版這本書,讓年輕一代回憶一下當年的情況,對於他們今天的工作應該可以有深度的體會。這也許就是歷史的價值所在吧!
回頭看來,台灣古蹟保存,自上世紀60年代開始鼓吹,70年代開始行動,是以東海大學建築系為發動基地的,所以這二十年可稱為第一代。那個時代所持有的觀點與今天絕然不同,其價值觀大體可析為以下幾項:
(1)民族主義的。那時候的建築界正努力於現代化,也就是西化。少數建築界人士感到地域色彩的文化價值有保存的必要。但台灣的地方建築已在半世紀日本人的統治下逐漸西化。如何肯定民族文化的特色是有研究必要的,其第一步就是要找出有價值的地方傳統建築,予以保存。當時的觀念,文化傳統非常重要,古並不那麼重要。具體的說,我們重視的是可以代表閩南傳統的老房子。
(2)形式主義的。把建築當成文化來看,只有呈現在外觀與空間上的特點最為重要;這也正是我們要保存的重點所在。建築作為一種工藝,其內容當然就要複雜得多。但是歷經歲月的老建築,要自工藝的各方面保存,固然重要,但對建築保存的感性效果,並不十分重要,只要維護了外觀的傳統形式,其目的已經達到了。
(3)修舊可以為新。這個觀念是很自然的來自文化傳統。傳統建築初建時是光鮮亮麗的,但使用的材料並無耐久性,通常三年、五年就會老化,所以一座重要的建築必須不斷的維護,在外觀上應該是經常亮麗的。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古宅,斑駁而有古意,是年久失修的結果,要修就自然修復到新鮮了。我們不是不喜歡古意,是順其自然。
以上這些觀念與受日本較進步的文資保存的觀念影響的第二代的看法是不太相同的。這個分界點就是文資保存法的立法。我的工作,不論在書面上與實務上。自彰化孔廟到鹿港龍山寺及市街,台北林家花園等,都是在那二十年間完成或起步。所以當政府成立文建會,開始為保存立法時,他們就慢慢排除我了。我這時候正忙著籌建科博館,雖知道日式保存不太符合國情,也不願多言,讓年輕人去大力推動了。
到今天,台灣的古蹟維護已進入第三代了,但是我仍然認為有些問題值得認真討論其價值,不能把它當成純技術性的作業程序。我以垂老之年,坐在文資審議會中,聽作業報告,時常覺得保存工作慢慢失掉廣大的文化的意義,成為市民之間利權爭執的工具。我極少發言,因為知道我的世代已經過去了。
希望對古蹟維護有興趣的年輕朋友,自拙作的觀念中還可以找到值得參考的東西。
謝謝幫助本書出版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