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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3

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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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555460
張熙懷
元照出版
2015年1月01日
167.00  元
HK$ 150.3  






ISBN:9789862555460
  • 叢書系列:刑事實體法
  • 規格:平裝 / 424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刑事實體法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概論











      本書盡蒐2013年度臺灣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裁判,標誌著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的主流權威見解,在實際案例爰引運用上有實質影響力,作為海峽兩岸裁判文書交流資訊,有著全方位觀點及法律解釋適切性的優勢。同時,亦是審、檢、辯攜帶出庭隨時翻閱及時取得最新裁判資訊,並有所本的加以引用的辦案工具書。





    自序 ?



    ●刑事實體法篇

     一、罪刑法定主義�3

     二、法律變更�5

     三、公務員定義�6

     四、性交之定義�15

     五、故 意�16

     六、過 失�17

     七、因果關係�18

     八、正當防衛�21

     九、緊急避難�22

     十、阻卻違法�23

     十一、加重結果犯�26

     十二、精神障礙�27

     十三、未遂犯�30

     十四、中止未遂�31

     十五、不能犯�32

     十六、危險犯�33

     十七、實害犯�36

     十八、正 犯�47

     十九、中止犯�44

     二十、身分犯�45

     二十一、幫助犯�49

     二十二、接續犯�53

     二十三、集合犯�59

     二十四、吸收犯�61

     二十五、繼續犯�62

     二十六、想像競合犯�64

     二十七、結合犯�70

     二十八、沒 收�71

     二十九、累 犯�73

     三十、定應執行刑�74

     三十一、自 首�76

     三十二、追訴權時效�77

     三十三、行刑權時效�79

     三十四、保安處分�80

     三十五、瀆 職�82

     三十六、妨害投票�85

     三十七、偽 證�87

     三十八、誣 告�91

     三十九、公共危險�93

     四十、偽造有價證券�100

     四十一、偽造文書�101

     四十二、妨害性自主�111

     四十三、妨害風化�119

     四十四、妨害家庭�120

     四十五、賭 博�121

     四十六、殺 人�122

     四十七、附隨業務�122

     四十八、傷害致人於死�123

     四十九、遺 棄�124

     五十、妨害自由�126

     五十一、妨害秘密�127

     五十二、竊 盜�128

     五十三、強 盜�129

     五十四、侵 占�131

     五十五、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34

     五十六、貪污治罪條例�145

     五十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79

     五十八、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186

     五十九、人口販運防制法�188

     六十、證券交易法�190

     六十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92

     六十二、藥事法�208

     六十三、銀行法�209

     六十四、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27

     六十五、野生動物保育法�228

     六十六、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31



    ●刑事程序法篇

     一、訴訟能力�239

     二、法院職權調查證據�239

     三、舉證責任�246

     四、無罪推定�247

     五、迴 避�248

     六、管 轄�251

     七、辯護依賴權�257

     八、輔佐權�266

     九、證據排除�268

     十、具 結�270

     十一、證人拒絕證言權�271

     十二、具 結�274

     十三、未經具結之證言�278

     十四、準現行犯�279

     十五、訊問被告�280

     十六、共犯之自白�282

     十七、權利事項告知�289

     十八、審判筆錄記載�292

     十九、被告自白法則�294

     二十、被告自白之任意性�296

     二十一、補強證據�298

     二十二、警詢筆錄全程連續錄音�300

     二十三、鑑 定�301

     二十四、鑑定證人�304

     二十五、測 謊�305

     二十六、跟 監�310

     二十七、監 聽�311

     二十八、搜 索�314

     二十九、扣 押�321

     三十、羈 押�323

     三十一、限制出境�324

     三十二、指認程序�325

     三十三、起訴效力�326

     三十四、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327

     三十五、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331

     三十六、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3)�337

     三十七、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341

     三十八、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342

     三十九、實質確定力�345

     四十、準備程序�346

     四十一、對 質�347

     四十二、交互詰問�347

     四十三、異 議�351

     四十四、證據處分權�353

     四十五、陳述意見權�354

     四十六、物證、書證之法定調查程序�355

     四十七、訴訟指揮�358

     四十八、採證法則、經驗法則�359

     四十九、量 刑�363

     五十、被告科刑資料調查�376

     五十一、科刑範圍辯論�377

     五十二、禁反言�380

     五十三、逕行判決�382

     五十四、諭知管轄錯誤、免訴、不受理係不當之判決�383

     五十五、法定法官原則�386

     五十六、上訴範圍�390

     五十七、上訴理由補正�392

     五十八、具體上訴理由�393

     五十九、撤回上訴�396

     六十、自 訴�397

     六十一、不利益變更禁止�399

     六十二、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401

     六十三、非常上訴�403

     六十四、再 審�409

     六十五、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414

     六十六、刑事妥速審判法�415

     六十七、兩公約�421





    自序



      這是一本判決資料最豐富兼具權威的辦案工具書。

      這是一本學習臺灣刑事法律實務最佳的輔助教材。

      這是一本海峽兩岸交流刑事實體程序裁判的專書。



      2009年8月間,筆者調任臺灣高等法院察署服務,時任檢察長顏大和先生有感於臺灣刑事訴訟制度急遽變遷,刑事法律條文修正幅度寬廣,法院見解更迭快速,各級檢察署檢察官為因應辦案之需,應即時掌握最高法院實務見解,遂於9月初責成筆者籌編最高法院裁判彙編。筆者於10月間篩選、歸納及分析當年度全年最高法院裁判完竣,編輯裁判專書名為《實用刑事裁判輯要彙編》,收錄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的裁判(Leading case),以及坊間著名學術期刊所精選評析導讀的裁判,甚至各訓練機構所舉辦研討會及研習班講義所摘錄之裁判,筆者鋪天蓋地竭盡所能尋覓蒐羅納入。連續編輯6年,直至去(2013)年年中,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管會報通過不再續編。筆者認為訴訟法庭如戰場,法律條文如武器,法院判決如彈藥。為公訴蒞庭活動,爭辯證據能力,撰寫刑事書狀,總是脫離不了最高法院最新裁判訊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斷編輯形同終止最新裁判泉源,實務新知見解來源勢將枯竭。以致筆者起心動念秉持一己之力,以個人名義編撰裁判輯要彙編,與時俱進正確適用法律,以厚實刑事法律實務視野,以更新增長專業本職學能。本書蒐集裁判內容最豐富,最全面出自臺灣最高法院本土化觀點,見解論證極具權威性的判決年鑑,是審、檢、辯攜帶出庭隨時翻閱及時取得最新裁判資訊,並有所本的加以引用的辦案工具書。



      2013年最高法院全年度裁判共計5,776件,是數年以來案件數最少的一年。筆者一如過往,蒐集最高法院每月所揭示具參考價值裁判、司法院公報、坊間各著名法學期刊所刊載的裁判,最高法院法官擔任研習班講座所撰寫講義提及2013年度最高法院判決案號者,幾乎都從裁判書查詢系統下載納入編輯素材,包括已對外公開的最高法院刑事會議決議,亦毫不遺漏,作為本書重要內容之一。日前最高法院一改長期以來秘密分案的作法,現在分案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相同。本書編輯內容適時因應此變革,在各則判決要旨之後,載明該則判決出自於最高法院哪一庭,並將審判長及庭員姓名列出。如此透明化編輯方式,可讓讀者得以掌握認知最高法院各庭及各法官的裁判風格、見解脈動,兼及知曉法律見解及法理事理,同時可體察最高法院意見領袖是哪些法官。法律條文制訂頒布沒有生命,透過執法人員的運用形塑,才得以一窺法律條文立法宗旨及實務運作詮釋。我國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晚近幾年以來,立法修正頻繁條文增刪幅度甚廣,要有效掌握新修法律脈動,透過飽覽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裁判,是絕佳可靠途徑。正在學校學習刑事法律者或準備專業人員國家考試者,先睹為快,將教科書搭配本書相輔相成參閱、研讀及臨摹,定可收開展學術兼實務學習之視窗,採捷徑式研讀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海峽兩岸礙於歷史因素阻隔一甲子,自從劃時代歷史性的破冰之旅,開啟兩岸實質多元風貌的交流,而法律實務交流是其中之一重要環節。為保障海峽兩岸人民權益,維護兩岸交流秩序,經平等協商於2009年4月26日共同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同年6月25日生效。該協議第2條規定,雙方同意業務主管部門人員進行定期工作會晤、人員互訪與業務培訓合作,交流雙方制度規範、裁判文書及其他相關資訊。本書盡蒐2013年度臺灣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裁判,標誌著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的主流權威見解,在實際案例爰引運用上有實質影響力,作為海峽兩岸裁判文書交流資訊,有著觀點全方位及法律解釋適切性的優勢。此外,協議中並規定雙方協助調查取證、罪犯接返等協議事項,大陸地區參與司法互助主管部門的公、檢、法、司,藉助本書第一手裁判資料,可以準確地理解臺灣刑事法律,對海峽兩岸法律交流提供有益的幫助。2012年3月14日,大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進一步強化刑事訴訟法在懲治犯罪、保護人民方面的功能,為維護公民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提供法律保障。大陸此次刑事訴訟修法內容,相當程度類同於臺灣2003年9月刑事訴訟新制內容,臺灣修法施行已然經過10年有餘,在實踐過程中累積相當案例,本書環繞權威性實務裁判,論證的法理及觀點可作為大陸執行新法參考,亦可供大陸司法實務工作者旁徵博引資為撰寫刑事裁判書狀的借鑑。



      臺灣最高法院裁判每有達數千件之多,本書編輯收錄如有疏漏之處,尚祈讀者不吝指正,海涵見諒之。




    張熙懷

    2014年8月溽暑

    寫於臺北市南港區困學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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