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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吐蕃宰相制度之研究

唐代吐蕃宰相制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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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0845716
林冠群
聯經出版公司
2015年6月03日
217.00  元
HK$ 184.45  






ISBN:9789570845716
  • 叢書系列:聯經學術
  • 規格:精裝 / 512頁 / 25k正
    聯經學術


  • 人文史地 > 中國史地 > 朝代史 > 隋唐/五代


















    關於唐代時期,

    吐蕃宰相制度的重要研究鉅著!





    藏文字母與羅馬拚音對音表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研究緣起

    第二節:唐代吐蕃政權的屬性與政治文化

    第三節:吐蕃國家型態



    第二章 吐蕃宰相制度的由來

    第一節:吐蕃地方性的部落組織

    第二節:吐蕃王朝成立以前部落與部落聯盟的架構

    第三節:吐蕃部落聯盟時期宰相的雛型與官員的設置

    第四節:吐蕃王朝的建立與宰相制的確立



    第三章 吐蕃宰相的官稱與職權

    第一節:blon che 官銜釋義

    第二節:blon che之職權

    第三節:blon che之任免



    第四章 吐蕃宰相制度的演進

    第一節:由獨相制演進至眾相制

    第二節:吐蕃眾相制的由來

    第三節:〈吐蕃大事紀年〉所呈現的吐蕃眾相制

    第四節:吐蕃眾相的銜稱與運作

    第五節:眾相制對吐蕃政壇生態的影響

    第六節:世人對吐蕃眾相制的誤解



    第五章 吐蕃僧相體制的實施

    第一節:吐蕃僧相體制實施的時代背景

    第二節:墀德松贊贊普開?僧相體制

    第三節:吐蕃僧相的官銜與職權

    第四節:僧相體制對吐蕃王朝的衝擊



    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吐蕃宰相制度的特色

    第二節:吐蕃宰相制度的意義

    第三節:吐蕃宰相制度對後世的影響

    第四節:吐蕃宰相制度與中原文化之關係



    附錄

    徵引書目

    索引



    表圖目次


    表1:吐蕃地方勢力一覽表

    表2:P.T.1286〈十七小王及家臣表〉

    表3:西元705年以前之吐蕃大論世系表

    表4:吐蕃歷年眾相任職表

    表5:西元701年以後吐蕃大論與眾相名諱一覽表

    表6:西元705年以後之吐蕃大論世系表

    表7:西元755至763年吐蕃眾相任職表

    表8:西元755年至763年吐蕃眾相名諱表






    自序



      自民國48年,十四輩達賴喇嘛出亡印度達蘭沙拉以後,西藏逐漸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究竟在歷史上,西藏與中原政權的關係為何?西藏究竟是獨立自主,抑或是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各方爭論不休。因此西藏歷史的型塑,成為各方為尋求各自立場的有力論證而角力。吾人可依治藏史立場與觀察角度的不同,區分有四,其一,視西藏自古以來即屬獨立自主的國家,具獨特歷史文化,與中國毫無關涉的海外藏人;其二,普遍對達賴有好感,同情並美化西藏,以執學術牛耳的姿態治藏族史的西方學界;其三,稱西藏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馬列主義史觀為綱治藏族史的中國大陸學界;其四,持西藏屬中國之特別行政區,並以中華文化道統立場治藏族史的台灣學者。上述四類又可大致歸納成兩大陣營:海外藏人與西方學界;以及海峽兩岸的學者專家。兩大陣營觀點的最大差異,在於歷史長河中,西藏與歷代中原政權的互動內涵與模式,各持己見,並透過學術會議、期刊雜誌與論著,互相批駁、詰難與撻伐。



      如是發展,形成海外藏人與西方學界對於海峽兩岸的藏學研究,不論有心或下意識排斥,抑或有意無意地忽視,在彼等論著之中,甚少或根本不使用海峽兩岸的研究成果,其主要成因在於彼等以為中文的論著,充滿了「民族偏見」。彼等甚至以為古代的漢史料,也是屬於自讚?他,天朝觀念作祟下,誇大不實的載記,不值一哂。此種情況使得大陸藏學學者沈衛榮教授,發出不平之鳴以為:「曾經是侵略殖民者的西方人,脫胎換骨成了西藏文化的大救星。而千餘年來和藏族百姓緊鄰相伴,文脈相通的漢人,卻無厘頭地成了摧殘藏族文化的災星。真是豈有此理!」(氏著:《尋找香格里拉》頁203)



      這種詭異情況的變化,其中很大的因素,是由於國人把中原漢族以外的歷史都拋棄掉了。以唐代吐蕃史為例,是為國史之中,國人最陌生的一段歷史。治中國中古史者避之唯恐不及,此造因於語言文化的隔閡,所以弄不清楚來龍去脈,容易犯錯,徒留話柄。是以不是點到為止,就是引用國外學者的論著,一來亦可彰顯自己治學廣博,能夠引用國外學者的論著,使自己的論著增加權威性;而讀者也因之認為作者既引用了國外論著,則此論著應具可讀性,繼而對其增進了信賴感。職是之故,國內縱然有出色的中國邊疆史論著,也遭受到冷漠的對待,甚至棄之如敝屣,既不提及,更不用說援引了。這真是令人慨嘆的現象。



      但事實上,也不能完全嗔怪國內學界的大小眼。因為在中國邊疆史的研究領域,國內確實要落後國外甚多。其中原因為國史學界偏重於長城以內的歷史,至於長城以外的歷史,則歸之於「虜學」,屬「域外史」,甚少正視。有志於治「虜學」的學子,唯一的途徑,就是到國外求學,受教於國外名師。學成後歸國,卻覓不到一處容身,因為國內學界甚少將「虜學」作為研究重點,頂多就是應應卯,點綴點綴。在如此情況下,要國內虜學研究趕上國外水平,不啻天方夜譚。



      然而,一部中國史,沒有了「虜學」,就好像失去了半壁江山,也好似泛黑著半邊臉的美人。因為一部中國史原本就是由華夷交參混融所成,缺一不可。例如唐朝為平唐境內之安史叛眾,引進迴紇援軍,唐迴雙方議定酬勞為收復長安、洛陽後,迴紇可獲二都地面上的所有財物。事成,迴紇欲履約引兵入長安,李唐王儲廣平王為避免因長安遭洗?而激起洛陽的頑抗,遂不顧李唐太子身份,親拜於迴紇王儲葉護馬前,不但阻止了可預見的悲劇,也為自己博得了「廣平王真華、夷主也」之美譽。此段史事意味著必須涵括華、夷,否則無法整體呈現古代中國之「天下」,更無法展現完整的中國史。不幸的是,東漢班固撰寫了《漢書.匈奴列傳》,內中借用出使匈奴之漢使者所云,諸如「匈奴俗賤老」、「匈奴父子同穹廬臥,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妻其妻。」等語,批判匈奴之文化,並結論以為:「夷狄之人,貪而好利,被髮左衽,人面獸心。」、「是故聖王禽獸畜之」。上述見解影響所及,往後華夏族群均持「夷狄禽獸也」之概念,鄙視與華夏殊異的人群,直至20世紀初葉,凡非華夏族群之族稱用字,一律加上「?」、「豸」、「虫」等偏旁,例如青海果洛族原用字為「猓?」,抑或選用污名化的詞彙,如雲南傣族原用字為「歹族」等,由此道盡中原華夏族群的心態。連帶地,也波及了研究中國邊疆史的學者,一併遭到排斥、鄙視,而予以邊緣化。



      究竟上述所提及之匈奴婚俗「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妻其妻」,所謂的「烝報婚」,真是如漢人所以為有如禽獸般的亂倫?非也!其實施如此婚制的原因在於:游牧民族的生活資源來自於所豢養的牲口,為避免牲口近親繁殖,以致降低了牲口品質,影響毛、奶、肉及小仔的產量與品質,因此在實施族外婚之同時,利用由外部落娶來的婦女所攜帶而來之嫁粧,包括屬於婦女所擁有的牲口,用來與本部落的牲口配種,從而有新血緣的加入,避免了近親繁殖。但當家族中有成家的男性亡故,其配偶勢必因改嫁而帶走她所擁有的牲口,造成家族財產的損失,與生存上的危機。因此其亡故男性的兄弟子侄之一,必須負起責任,接納亡故男性之配偶,以避免牲口流失而危及家族集體的利益與生存的安全。對於彼等而言,這是應盡的義務,也是維護整體家族持續發展的美德;但對於持儒家道德標準的華夏族群而言,卻目之為亂倫,有如「禽獸」,繼而口誅筆伐,歷代相承而形成視夷狄為下等人的傳統。是故,研究「漢學」屬高級學術工作,研究「虜學」,也就是研究夷狄之學,被貶為「偏之又偏」的末流之學。國人因之棄如雞肋,任其腐敗。結果,國外將雞肋視如珍饈,深挖窮治,滋味無窮。接著以所謂「突厥學」、「藏學」、「蒙學」、「滿學」等挑戰「漢學」,沛然大勢,衝擊了許多中國史的成說。「虜學」成了外國人的專利,長城以外的歷史,他們說的算。



      曾幾何時,西方的船堅?利,轟開了中國的大門,也帶來了如下的說法:中國是漢族的中國,說蒙古人、西藏人、新疆維吾爾人是中國人是很虛偽奇怪的事,認為凡與漢人異質的民族都不屬於中國,是中國征服來的,中國是帝國主義加殖民主義者。面對如此洶洶情勢,海峽?岸學界匆促應戰,左支右絀。因為所有涉及長城以外歷史的發言權,早已落入外國人的手裡。



      筆者有鑑於上述情勢的發展,以為國內不能再如埋首沙中的鴕鳥,任由外國人對歷代中原政權與週邊諸族關係的歷史,以及所謂的「虜學」,說三道四,任意以其成見肆虐。吾人應秉執歷史事實,以吾國之治學方法與觀點,推出具學術水平,而又能平心而論的論著,爭取發言權。



      筆者不才,曾於民國100年8月出版《唐代吐蕃史研究》一書,獲得國立政治大學講座教授張廣達院士的推薦,角逐教育部第56屆學術獎。



      治西域史成名之張廣達院士推薦以為:



      林冠群教授數十年來如一日,鍥而不捨,精耕細作,全面、深入研究吐蕃史。天道酬勤,今天,林教授在數十年間完成了數十篇專題論文的基礎上,集腋成裘, 刊出了我們現在看到的這部煌煌巨著。近二十年來,國際學術界對吐蕃史的研究明顯不如先前活躍,有如佐藤長、山口瑞鳳、Ch. Beckwith等人那樣的較高水平的吐蕃史著作已較少問世。我們慶賀林冠群教授的《唐代吐蕃史研究》在此時此刻的出版,它的出版改變了吐蕃史學界一時間的蕭條面貌。



      林教授的《唐代吐蕃史研究》這部大作是研究吐蕃史的重大貢獻。作者多年堅守這一領域,一點一滴地積累,一步一個?印地深入,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繼續前進,發前人之未發,糾前人的紕漏。作者深入探討吐蕃氏族制以來的政治制度史、文化史、吐蕃与周邊族群互動史等諸多方面的問題,闡發吐蕃人物生平及其歷史地位和作用。對於大事紀年、史實考核、漢藏文史料的比較,辨析精到,凸顯作者作?一位歷史學家的審慎和細緻。書中對唐蕃關係的考據、對吐蕃制度的考述和對吐蕃末代贊普朗達瑪毀佛事實的撥亂反正等,均有見地和新意。



      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作者對相關漢藏文文獻資料的利用和準確理解,使之不再是日本學者?擅的特權,糾正了山口瑞鳳等權威人物理解和詮釋漢藏文文獻的諸多誤差,顯示出作者扎實的學術功力和嚴肅的學術批判精神。



      總之,無論是就學術發展史而言,還是就本書的學術高質量而言,《唐代吐蕃史研究》都極具價值,特此極力推薦。



      上述張廣達院士的推薦與筆者的研究成果,獲得教育部第56屆學術獎遴選評審委員會的肯定,並做出以下的評論:



      藏學研究在國內一向被視為冷門學術,海外則以大陸、日本為主。在學術研究領域,藏學較其他學門難度更高,除語文之外,尚需熟諳西藏宗教及社會文化歷史,同時也要有民族學、文化人類學等素養;研究資料,除傳統文獻外,尚需精熟敦煌出土文書,尤其藏文資料,所以需要有長期浸潤,始克其功。林冠群教授,向海內外學者專家多方拜師,駕馭語文障礙,而精通土耳其文、藏文、維吾爾文等,經數十年苦研吐蕃史,而今有關藏學著作豐碩,深受國際學界肯定,在國內實是藏學代表之不二人選,不再使外人專美於前。



      綜觀林教授之學術成就,主要呈現在釐清諸多文獻誤植史實,理性與批判國際學者的學說,進而建構吐蕃史研究的根本且完整的知識基礎,深化省視唐代中國史的視野。尤其是對吐蕃的崛起過程、吐蕃贊普位之繼承,吐蕃王國體制的特質、唐蕃關係等方面,均有深入且有批判性的討論。如證明藏族家喻戶曉「朗達瑪大滅佛法」的史事係偽史,而能發千古未發之覆,為藏史千古疑案作了澄清。再如過去一般都認為墀祖德贊為吐蕃三大明君之一,實則為加速吐蕃王朝衰微崩解的昏君,藏族史家因崇佞佛教而予以曲筆,林教授的研究還原了墀祖德贊贊普的歷史原貌。又如漢藏史籍缺載藏族史上唯一女性執政者墀瑪蕾,林教授就敦煌文獻作了史料的補闕;另外亦對新舊《唐書•吐蕃傳》錯誤記載「女子無敢干政」一節,作了修正。凡此研究成果,都是東西方學界少有觸及者。



      筆者在張廣達院士與教育部學審會之肯定的激勵下,奮起餘勇,秉持大陸學界對筆者的評論以為:「偏重實證的研究理路」作風,踵繼多年來累積的研究成果,再次獲得國科會專書撰寫計劃的補助,繼續完成《唐代吐蕃宰相制度之研究》一書。此書係《唐代吐蕃史研究》在吐蕃政治體制中的宰相制度方面,再加以深入闡發。由於《唐代吐蕃史研究》屬通史性質,限於篇幅,有關唐代吐蕃的許多領域範疇僅能淺嚐,無法暢所欲言,特別是攸關最能呈現吐蕃制度面的特色、最具變化、以及最能反映唐蕃文化交流成果的宰相制度,筆者以為仍需就相關史料與史實,詳為發掘闡述,遂有本書的問世。



      筆者以為西方學者強項在於能夠大量使用藏文文獻,不受藏語文的限制與障礙。但其缺點在於忽略了大量的漢文文獻,彼等僅能使用經過翻譯成英文的新舊《唐書.吐蕃傳》、資治通鑑等常見的漢史料,除此外,再無法深入或普遍發掘其他文獻如:《通典》、《冊府元龜》、《唐會要》、《全唐文》以及唐人筆記小說等,甚或除〈吐蕃傳〉以外的新舊《唐書》本紀、列傳等,也一併在其忽視之列。除非兼治漢學的西方學者如法國石泰安氏(R.A.Stein)、戴密微氏(P. Demiville)等,則能兼採漢藏史籍,作出公允持重的論斷,令人感佩。其餘大部份西方學者忽略了漢文史籍的重要性,因為唐蕃互動頻繁,有密切的文化交流,漢文史籍記載有大量吐蕃訊息。在唐代吐蕃傳世史料闕佚,文獻難徵之際,漢文史料益發突顯其重要性。當然,吐蕃文獻無可諱言地仍居關鍵地位。是以,作為唐代吐蕃史的研究者,對各種史料文獻應採不偏不倚的態度,不偏聽,不偏信,就學術論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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