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香港發生前所未有、轟天動地的佔領事件。互聯網流傳一篇齊澤克(?i?ek)支持佔領的訊息(www.facebook.com/ZizekSociety/post/79690983370;2015年1月10日瀏覽);令我有點意外嘖嘖稱奇的是:該文在大中華區並未引起的廣泛哲學爭辯,爭論的反是該文中譯是否中肯準確,及齊澤克是否了解掌握事實事件的真實真相。其實要運用齊澤克理論分析,是否要請齊澤克親身親筆呢?若我們要借用巴特(Barthes)的作者論分析佛教經典詮釋,是否要懇請他儘快輪迴再生?為嘗試了解齊澤克觀點可以如何審視2014佔領事件,我重讀一次他的名著(2012)〈危險地夢想的一年〉(The Year of Dreaming Dangerously)(London: Verso)。
第3章「放下年齡政治」以比較福柯及德勒茲哲學為重點,反思法律機器如何製造未成年人。我指出機器之間永久穩定轄域化的不可能,而以數字界定主體身份更是不公義。第4章「法律的告白」進一步深化未成年人的法律討論:我不單提議把法律去年齡化,並倡議將管制未成年人性行為法律非性化——按德勒茲「沒有器官的身體」(Body without Organ)理論,現時法律不應特別重視個別器官,更不應以器官定義人類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