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二樓書籍分類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2版)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2版)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9245357
銘麟
讀享數位
2016年4月01日
113.00  元
HK$ 96.05  






ISBN:9789869245357
  • 叢書系列:爭點地圖系列
  • 規格:平裝 / 344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爭點地圖系列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司法特考 > 重點整理











      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快速了解本科重點的導覽。

      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填充資料的筆記藍本。

      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快速複習的考前總整理。

      這是一本可以讓你背下關鍵句帶進考場的急救要訣。





    Chapter 1強制執行法之基本概念 1-1

    第一節強制執行之概念 1-2

    一、意義 1-2

    二、目的 1-2

    三、手段 1-2

    四、依據 1-3

    第二節強制執行之法律關係及性質 1-3

    強制執行之性質? 1-3

    第三節強制執行請求權 1-4

    債權人之強制執行請求權如何而生? 1-4

    第四節強制執行之種類 1-5

    一、依執行實現之請求權不同區分 1-5

    一金錢債權之執行 1-5

    二非金錢債權之執行 1-5

    二、依執行之標的區分 1-5

    一對人執行 1-5

    二對物執行 1-5

    三、依執行對象不同區分 1-5

    一人的執行名義 1-5

    二物的執行名義 1-6

    四、依執行方法不同區分 1-7

    一直接強制(直接執行) 1-7

    二間接強制(間接執行) 1-7

    三代替強制(代替執行) 1-7

    五、依執行之程度區分 1-7

    一終局執行(滿足執行) 1-7

    二保全執行 1-8

    六、依債務人被執行之財產範圍區分 1-8

    一個別執行 1-8

    二一般執行 1-8

    第五節強制執行法之立法主義 1-8

    一、當事人平等主義與當事人不平等主義 1-8

    二、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1-9

    三、再查封主義與禁止雙重查封主義 1-9

    四、承受主義與塗銷主義 1-9

    五、平等主義、優先清償主義與群團優先主義 1-9

    第六節民事執行與行政執行之合併處理 1-10

    一、意義 1-10

    二、態樣 1-10

    一行政執行處先行查封者 1-10

    二民事執行法院先行查封者 1-10

    民事執行與行政執行同時發生之處理? 1-10

    三、參與分配之處理 1-12



    Chapter 2強制執行法總論Part 1 2-1

    第一節強制執行之主體 2-3

    一、執行法院(執行機關) 2-3

    一設置目的 2-3

    二組織及任務 2-3

    三執行機關與判決機關分離主義 2-5

    四執行事件之管轄 2-5

    二、執行當事人 2-9

    一意義 2-9

    二執行當事人確定 2-10

    三執行當事人能力 2-11

    四執行行為能力 2-11

    執行債務人地位下,應否須具有執行行為能力? 2-12

    五執行當事人適格(執行名義之主觀範圍、執行力之擴張) 2-13

    執行當事人適格之特定繼受人標準? 2-18

    關於對合夥之執行名義與對合夥人之執行力擴張之問題? 2-27

    第二節強制執行之客體 2-30

    一、概說 2-30

    一意義 2-30

    二區分 2-30

    二、執行客體之內容—(責任)財產執行之標的 2-31

    一意義 2-31

    二範圍 2-31

    三保全 2-37

    四責任財產之調查 2-37

    持保全之執行名義得否聲請調查債務人財產? 2-38

    五責任財產之責任限定(有限責任) 2-39

    三、人身執行之標的 2-40

    一人之身體 2-40

    二人之自由 2-40

    第三節執行名義 2-40

    一、意義 2-40

    二、性質 2-41

    一執行名義之必要性:強制執行貴在迅速 2-41

    二執行名義法定主義:執行名義以法律列舉規定為限 2-41

    三、要件其欠缺之效果 2-41

    一要件 2-41

    二要件欠缺之效果 2-42

    三執行名義之取得 2-42

    四、種類 2-42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強執§4Ⅰ?) 2-42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強執§4Ⅰ?) 2-43

    假執行履行期間之計算? 2-45

    債務人供擔保以免為假執行之時點為何? 2-46

    所謂之「擔保之範圍」為何?即「擔保債權人因免執行所受之損害」外,是否包括「本案請求部分」? 2-47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強執§4Ⅰ?) 2-50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強執§4Ⅰ?) 2-50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強執§4Ⅰ?) 2-53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強執§4Ⅰ?) 2-57

    五、執行名義之時效 2-61

    一意義 2-61

    二一般時效期間 2-61

    三執行名義之延長時效 2-61

    四效力及救濟 2-62

    六、執行名義效力之限制 2-62

    一意義 2-62

    二要件 2-62

    三審查 2-62

    四限制之種類 2-62

    「對待給付」之性質為何? 2-63

    對待給付之部分得否為執行名義? 2-64

    五違反該限制之效果及救濟 2-64

    七、執行名義之競合 2-64

    一意義 2-64

    二比較 2-65

    三效力 2-65 執行名義競合之效力? 2-65

    八、執行名義之消滅 2-65

    一意義 2-65

    二原因 2-65

    三效果 2-66



    Chapter 3強制執行法總論Part 2 3-1

    第一節強制執行之進行 3-4

    一、強制執行之立法主義 3-4

    一就當事人之地位觀察 3-4

    二就程序之進行觀察 3-4

    二、強制執行之開始 3-4

    一執行程序開始之原因 3-4

    二開始之要件及開始後之障礙 3-5

    三執行程序開始之時期 3-6

    三、強制執行之費用 3-7

    一意義 3-7

    二強制執行費用之負擔、預納或收取 3-8

    三受償次序 3-9

    四執行費用之確定及償還 3-9

    四、強制執行之調查與登記 3-11

    一調查事項與程序 3-11

    二強制執行之登記 3-12

    五、強制執行之延緩 3-14

    一執行程序之延緩 3-14

    是否所有執行程序皆得適用延緩執行之規定? 3-15

    二執行日期之變更或延展 3-16

    六、強制執行之停止 3-17

    一意義 3-17

    二類型 3-17

    三事由 3-17

    提起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債務人以拍賣抵押物之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債務人未以異議之訴或就抵押物拍賣之裁定提起抗告,而逕提起「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是否有停止訴訟之效力? 3-20

    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停止執行? 3-21

    四效力 3-23

    如執行法院不知悉有停止事由仍予執行,則開始或進行之處分,程序是否有效?尤其若執行程序已終結,已不可撤銷時,應如何處理? 3-24

    如係拍定後始有停止事由,執行法院可否交付動產或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3-24

    七、強制執行之撤銷 3-26

    一意義 3-26

    二種類 3-26

    三事由(原因) 3-27

    四方法 3-28

    五效力 3-28

    六比較 3-28

    八、強制執行之終結 3-29

    一意義 3-29

    二終結之原因 3-29

    三個別執行處分之終結 3-29

    四個別執行程序之終結 3-29

    五整個執行程序之終結 3-30

    再聲請執行後仍未發現債務人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3-32

    第二節強制執行之救濟 3-33

    一、執行瑕疵之救濟 3-33

    一種類 3-33

    二效力 3-34

    三救濟方式 3-34

    四異議之訴與聲明異議之區別 3-35

    二、聲請或聲明異議 3-35

    一意義 3-35

    二主體 3-35 得否代位聲明異議? 3-35

    三事由 3-36

    違反土地法第140條而未先通知有優先購買權者,得否聲明異議? 3-38

    四程序 3-38

    若有特別情事,預計執行法院可能實施違法之執行處分,可否於執行程序開始前聲明異議? 3-39

    五效果 3-40

    六執行程序終結後之救濟 3-40

    三、債務人異議之訴 3-42

    一意義 3-42

    二目的 3-42

    三適用範圍 3-42 債務人異議之訴是否適用於具體執行行為? 3-43

    四異議事由 3-43

    五異議事由發生時期之限制 3-44

    六程序 3-46 執行程序開始前得否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3-46

    七效果 3-47

    八執行程序終結後之救濟 3-47

    四、當事人適格爭議訴訟 3-48

    一說明 3-48

    二債務人不適格異議之訴 3-48

    債務人可否於本訴中主張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之有消滅或妨礙執行名義請求權之異議事由? 3-49

    三許可執行之訴 3-50

    可否於本訴中主張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之有消滅或妨礙執行名義請求權之異議事由? 3-51

    若債權人提出聲請強制執行,而遭駁回強制執行之聲請,得否提起抗告? 3-51

    五、第三人異議之訴 3-51

    一意義 3-51

    二目的 3-51

    三性質 3-51

    四適用範圍(程序) 3-51

    五異議事由 3-51

    六程序 3-53

    執行程序開始前得否提起? 3-53

    七效果 3-54

    八執行程序終結後之救濟 3-54

    第三人得否或得對誰主張不當得利? 3-54

    拍定人應對誰主張何種權利? 3-55

    ★ 重要實務見解:司法院院字第2776號解釋 3-55

    第三節強制處分 3-71

    一、對債務人之強制處分 3-71

    一概論 3-71

    二拘提 3-71

    三管收 3-72

    四限制住居 3-74

    二、對債務人以外之人之強制處分 3-75

    一對債務人之代理人或管理人 3-75

    二具保證書人之責任 3-75

    若原執行程序因債權人撤回強制執行或發債權憑證已結案,可否仍以此保證書聲請對保證人強制執行? 3-76



    Chapter 4強制執行法各論Part 1:保全程序之執行程序 4-1

    第一節保全執行概說 4-1

    一、意義與目的 4-1

    二、特性 4-2

    三、保全執行之方法 4-2

    一假扣押執行 4-2

    二假處分執行 4-2

    四、效力 4-2

    一禁止債務人對保全標的物實施處分。 4-2

    二他債權人仍得聲請為終局之強制執行。 4-2

    五、撤銷事由 4-2

    一總則之撤銷事由 4-2

    二保全執行特別撤銷事由 4-2

    六、保全執行移本案執行 4-3

    一意義 4-3

    二移本案執行之時期 4-3

    三效果 4-3

    第二節保全執行各論 4-4

    一、聲請假扣押之程序 4-4

    一意義 4-4

    二執行之標的物 4-4

    三執行方式 4-4

    四執行效力 4-5

    二、假處分之執行 4-7

    一意義 4-7

    二執行方法 4-7



    Chapter 5強制執行法各論Part 2: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 5-1

    第一節概述 5-5

    一、意義 5-5

    二、方式 5-5

    三、種類及範圍 5-6

    一種類 5-6

    二範圍 5-6

    第二節參與分配—所有標的物執行之滿足階段 5-6

    一、概述 5-6

    一意義 5-6

    二各種執行標的物執行下共通之滿足階段 5-7

    三要件 5-7

    四立法例 5-7

    二、聲明參與分配 5-8

    一聲明參與分配之資格 5-8

    二聲明參與分配之方式 5-9

    三聲明參與分配之時期 5-9

    再拍賣之拍定終結日所指為何? 5-10

    四法院就聲明參與分配之處理 5-11

    三、金錢債權之雙重聲請執行 5-14

    一意義 5-14

    二要件 5-15

    他債權人對「債務人財產」再聲請強制執行之內涵? 5-15

    三效力 5-15

    聲請參與分配與在聲請執行之法律上地位有無不同? 5-17

    四、分配之實行 5-19

    一分配之內容 5-19

    「利息」與「違約金」應如何計算? 5-19

    二分配表之作成 5-19

    三分配期日之指定 5-20

    四分配之實施 5-20

    五、對分配表之異議 5-21

    一意義 5-21

    二分配表異議之種類 5-21

    三要件 5-21

    四執行法院對於分配異議之處理 5-21

    六、分配表異議之訴 5-24

    一意義 5-24

    二立法目的 5-24

    三要件 5-24

    四程序 5-24

    五效果 5-25

    第三節對動產之執行 5-28

    一、總論 5-28

    一意義 5-28

    二範圍 5-28 有價證券之執行程序? 5-29

    三執行方法 5-29

    二、查封階段 5-29

    一意義 5-29

    二性質 5-30

    三要件 5-30

    四查封之無效 5-30

    五實施 5-30

    六限制 5-31

    違反超額查封禁止之效力? 5-32

    七效力 5-33

    強制執行法第51條第2項「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之意義? 5-34

    強制執行法第51條第2項,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之範圍? 5-35

    查封效力是否及於查封物之代位物? 5-37

    八消滅 5-38

    九其他 5-38

    三、換價程序 5-39

    一意義 5-39

    二拍賣 5-39

    三變賣 5-45

    四特殊動產之執行程序 5-45

    四、滿足(清償)階段 5-48

    第四節對不動產之執行 5-48

    一、總論 5-48

    一意義 5-48

    二範圍 5-48

    三執行方法 5-49

    四動產執行程序之準用 5-49

    二、查封階段 5-50

    一要件 5-50

    二實施查封 5-50

    三效力 5-52

    移轉登記申請在前,查封後始完成移轉登記,則查封與移轉登記效力何者優先? 5-54

    查封於移轉登記前,債權人應如何塗銷移轉登記?採取近來實務見解,查封後始登記完成者,尚不得據以對抗債權人,故債權人得主張該移轉登記無效並訴請法院塗銷其登記,惟執行程序應如何進行? 5-54

    三、換價階段 5-58

    一拍賣 5-58

    拍定人繳納價金完畢,如有停止執行之情事或裁定,法院固應停止清償滿足之階段,惟是否應同時停止權利證書之移轉? 5-71

    二強制管理 5-76

    四、滿足階段 5-80

    第五節對船舶航空器之執行 5-82

    一、總論 5-82

    一意義 5-82

    二特性 5-82

    二、對船舶之執行 5-83

    一範圍 5-83

    二執行方式 5-83

    三查封階段 5-83

    四換價階段 5-85

    是否有強制管理之適用? 5-85

    五對共有船舶及船舶應有部分之執行 5-85

    六外國船舶之執行 5-86

    三、對航空器之執行 5-86

    一範圍 5-86

    二執行方式 5-86

    三查封階段 5-86

    四換價階段 5-86

    五優先權之處理 5-87

    第六節對其他財產權之執行 5-87

    一、總論 5-87

    一其他財產權之意義 5-87

    二要件 5-87

    三其他財產權之種類 5-88

    二、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 5-88

    一意義 5-88

    二管轄法院 5-88

    第三人得否為債權人本人? 5-88

    三執行方法 5-88

    四執行命令之種類 5-89

    若係第三人住居所不明時,得否對其公示送達? 5-89

    三、就債務人對第三人之物之交付或移轉請求權之執行 5-101

    一意義 5-101

    二執行標的 5-101

    三執行程序 5-102

    扣押命令是否禁止第三人處分該請求之動產或不動產? 5-102

    四、就其他各種財產權之執行 5-103

    一意義 5-103

    二執行之標的 5-103

    三扣押程序(查封) 5-103

    四換價程序 5-103

    五、第三人異議之處理 5-104

    一意義 5-104

    二目的 5-104

    三第三人異議之聲明 5-104

    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1項所指之「執行法院命令」係指為何? 5-104

    四性質 5-105

    五第三人異議之處理程序 5-105

    六債權人對第三人之收取訴訟 5-106

    第七節對公法人財產之執行 5-106

    一、概論 5-106

    一意義 5-106

    二執行法上之適用範圍 5-106

    二、公法人之範圍 5-107

    三、禁止執行之財產範圍 5-107

    一要件 5-107

    二公用財產 5-107

    三非公用財產之執行 5-107

    四、執行之方法 5-108

    一核發自動履行命令 5-108

    二逕向公庫執行 5-108

    三排除對人之強制處分 5-108

    四不受有關法令處分之限制 5-108



    Chapter 6強制執行法各論Part 3:非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 6-1

    第一節非金錢債權執行程序概說 6-1

    一、意義 6-1

    二、種類 6-1

    三、與金錢債權執行程序之區別 6-2

    第二節非金錢債權執行程序各論 6-2

    一、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6-2

    一意義 6-2

    二執行標的及方法 6-2

    三交付動產之執行 6-2

    如執行時債權人無法到場致不能即時交付時,應如何處理? 6-3

    四交付不動產之執行 6-4

    五交出船舶航空器之執行 6-5

    二、行為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6-5

    一概論 6-5

    二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6-6

    三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6-7

    四意思表示請求權之執行 6-10

    五繼承財產或共有物分割之執行 6-11



    Chapter 7強制執行之競合 7-1

    概論 7-1

    一意義 7-1

    二比較 7-1

    三強制執行程序之競合 7-2






    二版序



      本書出版至今已近兩年,此次改版的部分為:新修法之條文及立法理由介紹、已廢止之法規刪除、增加近兩年強制執行法之司律選擇題與解析及讀享好真模擬試題。筆者本想盡力減少篇幅以減少讀者負擔,沒想到最終還是使書豐厚了數頁,真是慚愧。



      如同第一版所述,因為考量到使用本書讀者的範圍及需求,故在取捨之間還是較偏向簡易的方式呈現,且傾向係以司律一試的讀者為主,但如有要以國考司法四等(即考試科目為強制執行法概要等)或銀行法務人員為主的讀者,相信本書亦可以帶給各位些許的幫助。筆者近兩年似無太多長進,僅係徒增歲數而已,然法學浩瀚,難以一窺全貌,本書或有缺漏之處,如有任何批評指教,歡迎隨時提點、告知,筆者銘感在心。最後,筆者心中期許,希望本書不會讓使用者或閱讀者失望,祝福各位金榜題名、心想事成。



    銘麟

    2016.4.6清明過後的午夜




    其 他 著 作
    1. 公司法文章速覽
    2.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國家考試、法研所)
    3.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文章速覽(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文章速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