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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題型破解(4版)

民法總則題型破解(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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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955710
綺夢
學稔出版社
2016年6月01日
130.00  元
HK$ 110.5  






ISBN:9789862955710
  • 叢書系列:題型破解
  • 規格:平裝 / 320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題型破解


  • 考試用書 > 研究所考試 > 法政/教育











    本書特色



      用智慧淬鍊內容,用生命凝結序言



      1. 精選考題:去蕪存菁仔細選題,除了具代表性的國考與法研所考題外,更獨家收錄具有挑戰性的台大轉學考試題。



      2. 精準解題:擬答架構鮮明,說理清晰易懂,可以透過作者破解考題的流程加深對民法總則內涵的掌握。



      3. 精心編排:題目內容編排體系化、重點與關鍵字句加強標註,讓學習、複習事半功倍。



      請用這本用心編寫的題型破解一起進入民法總則的殿堂吧!





    Chapter 0 民法之法源

    習慣法與事實上習慣 •0-2

    題型 0-1 習慣法【104台大轉學考第1題】 •0-3



    Chapter 1 權利之概念

    第一節 依權利內容來區分 •1-2

    壹•權利之內容 •1-2

    貳•人格權之保護 •1-3

    題型 1-1-1 人格權被侵害時之救濟手段【筆者自擬】 •1-3

    題型 1-1-2 居住安寧權也是人格權的類型之一【97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1-5

    題型 1-1-3 債編修正後對身分權之保障【92律師第2題第1小題】 •1-8

    題型 1-1-4 法人姓名權之保護與損害賠償【101原民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1-11

    第二節 依權利作用來區分 •1-17

    壹•支配權 •1-17

    貳•形成權 •1-17

    參•請求權 •1-18

    肆•抗辯權 •1-18

    題型 1-2-1 契約解除後之法律效果【筆者自擬】 •1-18

    題型 1-2-2 契約解除後之保證責任【81司法官第2題第4小題】 •1-19

    Try again【79律師第3題第1小題】 •1-23

    題型 1-2-3 撤銷之客體與法律效果為何【95司法官第1題】 •1-23

    題型 1-2-4 無效之法律行為得否撤銷【93律師第1題第1小題】 •1-25

    第三節 權利之行使 •1-29

    壹•權利行使 •1-29

    貳•權利侵害 •1-29

    題型 1-3-1 權利濫用之判斷【92律師第1題】 •1-30



    Chapter 2 權利主體

    第一節 自然人之權利能力 •2-2

    壹•權利能力之意義 •2-2

    貳•權利能力之始期(民§6) •2-2

    參•權利能力之終期(民§6) •2-2

    Try again【85司法官1第1題】 •2-4

    題型 2-1-1 胎兒之權利能力【97司法事務官1第1題】 •2-4

    題型 2-1-2 受死亡宣告卻實際存活者之法律行為效力【102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 •2-7

    Try again【102原民三等地政第1題第1小題】 •2-9

    第二節 自然人之意思能力、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 •2-11

    壹•意思能力 •2-11

    貳•行為能力 •2-11

    參•監護、輔助宣告制度(97年5月23日公布修正) •2-12

    肆•責任能力 •2-13

    題型 2-2-1 離婚的未成年人有無行為能力?【75律師第1題】 •2-14

    題型 2-2-2 監護宣告原因消滅卻未予撤銷者之法律行為效力【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 •2-16

    Try again【102原民三等地政第1題第2小題】 •2-18

    題型 2-2-3 監護人之監護職務權限【101地特三等戶政第1題】 •2-19

    題型 2-2-4 輔助人之輔助職務權限【102三等書記官第1題】 •2-23

    Try again【102薦任升等一般行政第1題】 •2-27

    題型 2-2-5 未成年人得否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100三等書記官第1題】 •2-27

    Try again【103台大轉學考第1題】 •2-29

    題型 2-2-6 受監護宣告之要件【103普考戶政第1題】 •2-30

    第三節 法人 •2-32

    壹•法人之基本概念 •2-32

    貳•社團法人 •2-36

    參•財團法人 •2-36

    肆•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之比較 •2-37

    題型 2-3-1 法人之權利能力【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 •2-38

    題型 2-3-2 董事代表權之限制【98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 •2-39

    Try again【100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2-42

    題型 2-3-3 捐助行為之撤回【89司法官1第3題第1小題】 •2-43

    Try again【93律師第1題第2小題】 •2-44

    題型 2-3-4 總會決議與社員權【97東吳在職專班財經法組第1題】 •2-45

    Try again【100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 •2-47



    Chapter 3 權利客體

    第一節 物之概念 •3-2

    壹•不動產與動產 •3-2

    貳•物之成分(部分) •3-2

    參•主物與從物 •3-3

    肆•處分之概念 •3-3

    題型 3-1-1 物之概念【98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3-4

    題型 3-1-2 民法第68條第2項「處分」之意義【103高原三級鐵路特考事務管理第4題】 •3-5

    題型 3-1-3 未辦保存登記不動產之所有權或事實上處分權移轉【103身心三等地政第1題】 •3-6

    Try again【103原民特考三級地政第1題】 •3-9

    題型 3-1-4 動產與不動產之認定【改編自89警特第1題】 •3-10

    題型 3-1-5 所有權之歸屬【96原民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3-12

    Try again【85四等書記官第1題第1小題】 •3-13

    題型 3-1-6 處分之意義【90律師第1題】 •3-14

    第二節 孳息 •3-17

    壹•天然孳息 •3-17

    貳•法定孳息 •3-17

    題型 3-2-1 天然孳息之收取權【79司法官第3題】 •3-18

    Try again【103台大轉學考第2題】 •3-20

    題型 3-2-2 未成年人特有財產之天然孳息所有權歸屬【104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3-21

    Try again【100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第2小題】 •3-24

    題型 3-2-3 租賃期間屆滿與承租人之天然孳息收取權【102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 •3-25



    Chapter 4 法律行為

    第一節 法律行為之基本概念 •4-2

    壹•法律行為之要件 •4-2

    貳•法律行為之種類 •4-3

    參•準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 •4-4

    肆•法律行為之內容 •4-5

    伍•無權處分 •4-6

    題型 4-1-1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之比較【81司法官第1題】 •4-6

    Try again【95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4-9

    題型 4-1-2 處分行為之無因性與獨立性【100公務人員升等薦任法制第2題】 •4-10

    題型 4-1-3 無權處分(題型一)—有償無權處分【100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3題】 •4-11

    題型 4-1-4 無權處分(題型二)—無償無權處分【95四等書記官第1題】 •4-13

    Try again【89司法官2第2題第1小題】 •4-16

    題型 4-1-5 無權處分(題型三)—無權處分人嗣後取得權利【100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 •4-17

    題型 4-1-6 無權處分(題型四)—有權處分人繼承無權處分人【筆者自擬】 •4-18

    Try again【99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第1題】 •4-20

    題型 4-1-7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102台大轉學考第1題】 •4-20

    Try again【104政大法研民法組第1題】 •4-28

    第二節 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 •4-30

    壹•一般成立要件 •4-30

    貳•特別成立要件 •4-30

    題型 4-2-1 法律行為與意思表示【69法制】 •4-31

    題型 4-2-2 準法律行為之意義【97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4-32

    第三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1-行為能力 •4-35

    壹•無行為能力人 •4-35

    貳•限制行為能力人 •4-35

    題型 4-3-1 行為能力之認定【87律師第1題】 •4-37

    題型 4-3-2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之效力【99律師第1題】 •4-39

    題型 4-3-3 法定代理人承認權之行使【94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42

    題型 4-3-4 處分財產之允許【102退除役軍人轉任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4-43

    第四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2-意思表示 •4-46

    壹•意思表示之成立 •4-46

    貳•意思表示之生效 •4-47

    參•意思表示不一致 •4-47

    肆•意思表示不自由 •4-50

    題型 4-4-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vs.詐害行為【92司法官第1題】 •4-52

    題型 4-4-2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vs.善意取得【95律師第1題】 •4-54

    題型 4-4-3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善意第三人保護範圍【97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4-59

    Try again【88司法官第1題】 •4-62

    題型 4-4-4 意思表示錯誤之要件【91律師第2題】 •4-64

    題型 4-4-5 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後之法律效果【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4-66

    題型 4-4-6 傳達人傳達錯誤之撤銷【96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4-69

    題型 4-4-7 房屋買賣之詐欺【94律師第3題】 •4-71

    Try again【93台大第1題】 •4-76

    Try again【9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第2小題】 •4-78

    題型 4-4-8 被詐欺意思表示之撤銷對第三人效力【100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4-79

    題型 4-4-9 不作為詐欺【10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 •4-82

    Try again【91司法官第1題】 •4-87

    題型 4-4-10 撤銷被脅迫意思表示之要件【9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第1小題】 •4-89

    Try again【88四等書記官第1題】 •4-91

    題型 4-4-11 被脅迫意思表示之撤銷對第三人之效力【97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4-91

    題型 4-4-12 意思表示之生效【101律師第6題第3小題】 •4-94

    題型 4-4-13 表意人為非對話之意思表示後死亡,該意思表示之效力【103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4-95

    第五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3-代理 •4-99

    壹•有權代理 •4-99

    貳•無權代理 •4-101

    題型 4-5-1 代理vs.代表【78律師第3題】 •4-104

    題型 4-5-2 代理行為之無因性【84司法官第1題】 •4-109

    題型 4-5-3 身分行為得否代理【98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 •4-110

    題型 4-5-4 代理權授與是否應以書面為之【93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4-111

    題型 4-5-5 雙方代理之禁止【98四等書記官第2題】 •4-115

    題型 4-5-6 代理行為瑕疵之認定【100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4-118

    Try again【101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4-121

    題型 4-5-7 無權代理【94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4-121

    Try again【99四等書記官第1題】 •4-124

    題型 4-5-8 無權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之範圍【103原民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4-124

    題型 4-5-9 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93台大轉學考第1題】 •4-127

    Try again【99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4-131

    Try again【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4-132



    Chapter 5 條件、期限與消滅時效

    第一節 條件與期限 •5-2

    壹•條件 •5-2

    貳•期限 •5-3

    題型 5-1-1 期待權之意義【102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5-3

    題型 5-1-2 附條件之法律行為【100四等書記官第1題】 •5-5

    題型 5-1-3 附條件法律行為之生效時點【100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5-8

    第二節 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 •5-11

    壹•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 •5-11

    貳•消滅時效之客體 •5-11

    參•消滅時效之期間 •5-13

    肆•消滅時效之效力 •5-13

    題型 5-2-1 消滅時效vs.除斥期間【86司法官第1題】 •5-14

    Try again【90司法官第1題】 •5-18

    題型 5-2-2 消滅時效之起算時點【83司法官第1題】 •5-18

    題型 5-2-3 消滅時效之客體【102原民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5-22

    題型 5-2-4 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之事實上處分權、消滅時效與權利失效【102台大轉學考第2題】 •5-26

    Try again【102身心三等地政第1題】 •5-32

    Try again【103原民四等地政第1題】 •5-32

    題型 5-2-5 民法第127條第8款「商品」之解釋【103三等書記官第1題】 •5-33

    題型 5-2-6 夫妻之一方代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請求他方返還之時效【103四等書記官第2題】 •5-34

    第三節 時效中斷與時效不完成 •5-40

    壹•時效中斷 •5-40

    貳•時效不完成 •5-42

    題型 5-3-1 時效中斷【改編自97民間公證人第1題】 •5-43

    Try again【99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5-45

    題型 5-3-2 自己代理禁止之例外與時效中斷【103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5-45

    題型 5-3-3 民法第137條第3項之意義【9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5-48

    題型 5-3-4 時效不完成【101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5-50

    題型 5-3-5 連帶債務人之時效不完成與民法第276條第2項之適用【100三等書記官第2題】 •5-52





    四版序



      I can show you the world. Shining, shimmering, splendid. Tell me princess, now when did you last let your heart decide?



      這是1992年迪士尼卡通阿拉丁的主題曲<A Whole New World>中的一段歌詞。一旦下定決心準備考試,生活就進入了全新的世界,寒窗下埋首苦讀,桌案前振筆疾書,這是考生的日常。



      春秋遞嬗,韶光流轉,知名女歌手田馥甄在近期發行了第四張個人全新專輯,本書也進入了第四版,除了修改部分內容外,亦新增去年度重要國家考試試題與台大轉學考試題,期能讓考生在民法總則科目的準備上更為充分完整。



      活在當下,食人間煙火,享受生命的美好,這是作者的日常。


    綺夢

    2016年6月 思慕的夜晚




    其 他 著 作
    1. 民法總則題型破解(6版)
    2. 民總、債總關鍵選擇(5版)
    3. 思樂康
    4. 民法總則題型破解(5版)
    5. 民總、債總關鍵選擇(4版)
    6. 民總、債總關鍵選擇(三版)
    7. 民法總則題型破解(三版)
    8. 1試就上—2014律師、司法官第一試模擬試題大全(3版)
    9. 民法總則題型破解(二版)
    10. 1試就上:2013律師、司法官第一試模擬試題大全(第二版)
    11. 民法總則題型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