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序
我們活在一個驚奇的、對立的、無法預期的年代。這是一個不同危機接踵而來的年代,對未來的寄望也因此隨之變革,生活模式與科技的根本轉變尚難以臆測,尤其當其中多數都還未成形。
這個年代將會給八○年代末的德國藝術家魯迪格.秀特勒(Rudiger Schottle)一點啟示。他曾表示,在當下,不可能(或幾乎不可能)在都會空間中創作一件能符合當代藝術這個稱呼的作品(一件不需與多樣背景因素協調及妥協的作品);正是如此,藝術家更應該挑戰不可能,且持續嘗試這樣的創作。這本書的誕生便是要展示「不可能」不是無法克服,其切入角度極具關鍵。許多作品被孕育並且引發一些生活經驗,如果沒有它們,我們在這個世界的生活將會過於貧瘠。
這個出版品是我之前著作的第二個版本,起因於1994-95 年我在日本遊學期間,始能體會人們對都會空間藝術的興趣,是伴隨著對他處已經實現的作品更深認識的欲望。本書的第一個版本因此於1997 年,由東京鹿島出版社的平田翰那發行,藤原???負責翻譯,在此我非常感謝他們二位。現在這個重新修改並增新的版本,給了我另一個美好的機會來含括其他的作品,並進一步闡述在前一版本中一個晦暗不明的主題:與他人的相遇。
這本書是以對話方式來呈現,以便讓更多人能認識當代藝術家的創作主張,因為這些主張往往為我們開啟意想不到的視野。藝術常常被誤認為難以理解,且與現實生活毫無關連。然而事實上,往往是因為我們理解現實的方式和當代世界有差距,舉例來說,我們的教育內容一直一成不變,已經不符合時代的變化與需求。正因如此,這些作品啟發了我們對時代與現實的想像。
因此在本書中,我們將看到今日的藝術家如何構思在都會或公共空間的作品,他們的主張又如何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創造出情感與精神的新感受。
藝術的地位為何?我們應該把藝術品視為從我們日常生活環境中區分出來的產物嗎?藝術家應該獨自一人在工作室內創作,還是與其他專業對話,同心協力完成一個都市美化計畫?「介入都會」這個舉動應該是永久還是暫時性的?
審視都會中的藝術,其實是向它的歷史提出疑問,也就是跨越藝術史的有限藩籬來接觸都會空間的發展歷史,並了解它與藝術的所有關連性。如此一來,我們才有辦法就公共空間、記憶的角色、與藝術品相遇的決定性經驗等提出疑問。
由藝術品所發動的相遇是一種藝術事件,而非一種功能。我們因此體悟到,我們的生存條件才是藝術究極的核心。
新版序
本書所介紹的作品皆相互關連,以開啟對於今日藝術之存在與必要性更廣闊的思辯。這也是希望讀者能因此起心動念來體驗這些或是其他有機會接觸到的作品,進而參與或發動某藝術計畫。本書所介紹的這些作品不過是眾多選擇中的冰山一角,因此,它們也不應該被拿來當做仿效的範本。對我來說,每件作品都有其特定的背景,無法適用於另一件創作。這部分牽涉到文本與差異性,就如同1996 年本書的第一版本問世後,我的論點就因為非西方文化知識的洗禮,以及我在日本、台灣和韓國所遇到的藝術計畫與提問,變得更為豐厚。一方面,我發現愈來愈多的議題(作品的位置與狀態,藝術家之於社會的角色,與地景、環境和社會經濟條件的關聯性,跨領域、跨職業與跨社群之間的合作……等等);另一方面,歷史、參考背景、與世界的關係以及文化、社會和政治的架構也都不同。這些差異因此促成了另一種介入的方式,甚或時間的選項(計畫執行期程、作品展示期間的長短、臨時性或是快閃的表現方式)。
此外,在過去的十多年間,一些持續性的計畫及眾多臨時性的展出,讓城市變得更加多姿多采。我因此在這個版本增加了幾個新案例,以提供更多元的操作模式以及議題。其中一個趨勢恰好與我之前所提出的論點相反,強調紀念碑式的作品以及物件的永續性。這多半和文化遺產與觀光的文化政策有關。但這二個趨勢都各以其方式(有時比較誇張)或是吸引新族群,或是以物化或表面的形象來刻劃歷史與其價值(知名度與內容)。這二個趨勢同時也關乎人(來自所有社會階層)對文化的熱情(但不一定是對藝術),隨著休閒時間增加而升高的參與度,當然還有觀光經濟的發展,這已經成為當今持續成長的財源之一。本書所增加的好幾個案例都可以佐證藝術設置對於觀光計畫的關鍵貢獻。
如此一來,本書所提及案例的地域也相對擴大。因為如果我要介紹鄉村地區的計畫,自然就必須調整原來對都會的定義(因城市土地不足而產生的郊區住宅與「副都心」)。這也同時涉及我們對公共空間的解釋。有些作者因此認為鄉村地區(不論是否為農業區)也可以被視為公共空間。首先,隨著愈來愈多步道與遊憩設施的整建,這些環境(至少部分區域)因為其休閒功能逐漸成為公共場所。再者,隨著氣候暖化、資源減少(尤其是水資源)、各種污染(影響水質、土壤與空氣、植物與包括人類在內的動物),富生產力與生命力的大自然已然成為公共財,需要跨區域的一致行動才能帶來政策性的影響。隨著二十世紀末及二十一世紀初對自然觀念的改變,民眾被期待成為生態的公民。因此,如同當下大家聚集起來抗議、為共同利益採取行動,公共空間的政治概念也包含了我們今日對地球、生活與糧食環境的關注,以及對資源與人力開發相關權力遊戲的分析。這個部分,我將在最後一章透過幾位藝術家如何以人本和生態的角度結合群眾的不同作法,做更進一步的探討。這個全新的章節一方面可深入公共空間的概念,同時也回應我原本在第一章所陳述,在古希臘時代,公共空間並不指涉都市的結構,而是自由平等的人之間的關係模式。
於此,我非常感謝遠流出版公司給予這次機會,讓我得以重新審視、並把過去的版本重新調整,也感謝姚孟吟再度幫忙翻譯新修訂的文字以及她個人種種的友情協助。新的版本中,我調整了一些標題,增加較新的作品、藝術計畫,以及最後一章節。在這章中,我探討了藝術家計畫中,參與、介入與合作的多種形式。其觸及的核心議題其實在2002 年竹圍工作室向我提議在竹圍策劃一個國際展覽時便已清楚申論,當時我已經和「在原處in situ」協會於巴黎近郊的翁根勒本市(Enghien-Les-Bains)合作雙年展計畫有十年之久。我衷心地感謝蕭麗虹以及其團隊對我的邀約,因為「城市與河流的交會——竹圍環境藝術節」讓我有機會認識台灣。透過我與這些人的交往、了解他們的生活與關注的議題後,促使我著手架構最後一章,探討人與土地的關聯性;我也特別強調他們的方法論與策略,以呈現藝術家與作品的另一層厚度。相對的,作品和都市場域的定義也更加寬廣、甚至超乎現行的行政分級架構。在地域上,城市/鄉村或城市/郊區都足以探討當今社會所關注、圍繞著永續發展概念而衍生的複雜議題,而藝術不應該被摒除於外。更精確地來說,藝術(與藝術家)並不是來錦上添花,而是都市與土地分析和方法學的一環;而這,尤其體現在藝術家整合問題、連結重要議題,並和居民一起行動的計畫裡。
結語
在這五章中,一些概念不斷地被提起、連結,也相互啟發與呼應:公共藝術被視為一個可以共享的現實,作品的匿名性與審慎是為了以低調的方式顯現作品(可以啟發我們的精神與感官,並觸及身體的記憶);驚奇與遊戲是要讓我們觀看與感受;動態和發散是為了對抗中心和作品被視為物件的概念;在作品構思與發展時,一方面必須考量日常生活,好讓與作品的相遇是不可預知又充滿驚奇,另一方面要納入包含時間的四維向度,好讓作品不要與我們的未來脫節;元素的重要性(水、空氣、土地、金屬、木頭);藝術家的目的是要讓作品同時考量人與世界的平衡,並帶來開放的感覺(對世界與其他人)。這些不同的概念透過作品體驗、幾個參考文本(漢娜.鄂蘭、馬歇爾.普魯斯特等等)以及藝術家自己的發言或書寫,相互交織。
作為結論,我認為藝術和藝術家在都市空間與公共領域裡最重要的意義關乎其存在的形式,像是關聯性的存在、或是置身其中,成為世界的一部分。
為了表達這個意義,有三個要素必須考量在內。第一個,當然是藝術與藝術家。第二個觀點則是世界,在此我們必須釐清它的三層意涵:一是以政治目的定義的人類共同世界(無涉個人利益的共同目標);其次是由每個生命物種所構成的「環境」;最後是由我們的身體或是家庭、親族、工作與休閒(如藝術領域或是運動領域等等)等場域所構成的個人世界。第三個觀點則是情境(situation),這會跟隨背景脈絡而有不同的理解:比方說把一個空間想像為情境可以讓我們有複合性的認知,而不僅僅只是一個地點(位置)。這關乎場域以及我們與它和人的世界的關係,同時也連結到歷史文本與當下的狀態(包括從全球到在地觀點的經濟、生態、社會以及文化等事務);另一個背景脈絡則是每個人都有的私人情境,像是情感、年齡與性別、健康與社會條件、現在從事的活動和作為。
世界(各層意義)和情境是相互關連的,而藝術讓它們的連結鮮活起來。這三個觀點(藝術、世界和情境)可以幫助質問我們對藝術的期待與必要性,其成果該是一件藝術作品、一個過程、一個實踐、一種存在的方式、一種重新思考的助力,抑或是一場相遇。它們同時也對委託或是補助創作的過程(有時是連著好幾年的計畫),以及人與環境、人之於計畫的關係提出質疑。
關於藝術,其癥結的兩個問題也許是:什麼是藝術?我們的日常生活需要藝術嗎?而在公共性的前提下,我們還得問:如何能確認該環境有對藝術的期待?是真的期待藝術的表現而非只是用來裝飾、娛樂或是宣傳?在本書中我並未解釋藝術的價值,以及其欣賞的標準。不過,一個人只要有機會與藝術相遇,就會知道什麼是藝術、以及它如何對我們產生影響。我偏愛透過藝術家的態度、藝術操作、每個參與計畫的人和其經驗,來強調藝術、共同世界與場域以及情境之間的關聯。透過與藝術相遇經驗所建構的關係,滋養了對藝術的想像,而這又可以對應到我們在共同世界的行為,並思索它與環境不可分割的關連。我深信,唯有透過經驗才能產生這樣的連結。
如果藝術的具體經驗能夠像我所描寫的,可以開啟和世界與場域的連結,那是因為它把我們置入其中。我們突然被世界圍繞而不是在他方:在我們自己的意念、在我們個人的小確幸、在遠處或是其他我們想去的地方。置身其中、成為世界的一部分,就是在一起:在當下這個時刻與民眾、事物、元素、生物和植物共聚一堂。
當我們(超越自然與文化的分野)與其他人和所有生命體在一起,並湧上身處其中的感受時,這就有機會把我們引導入一種公共參與。這還是個假設。由於藝術經驗是非常個人化的,我無法確保它是否足以創造世界與情境的連結。再者,這也不是藝術的功能。但當它成為計畫的目標時,其他型態的行動就會隨之浮現。對藝術的期待以及對如此參與的期盼,則被共同參與此計畫者分享與散布。如此一來,藝術的體驗、周遭環境的體驗以及我們自身的體驗全部被連結起來,得以滋養環境中對創造共同(人類)世界的意圖。
譯序
當我們同在藝起
2015 年,我因籌辦桃園地景藝術國際論壇,邀請作者卡特琳女士回到台灣,為近二十年來在世界各地興起的藝術介入XX 運動1 分享她的觀點;而這趟旅程,某些程度也加速她和出版社醞釀已久的《藝術介入空間》改版計畫,讓她有機會針對這些年公部門主導的藝術計畫以及藝術家面對氣候變遷議題所發起的藝術行動有所回應。
卡特琳所撰寫的《藝術介入空間》在2002 年出版後,給還在探究「公共藝術」2 之公共性的公部門與藝術工作者一個結合世界潮流的觀點,文建會甚至於2008 年「台灣生活美學運動」的架構下,提出「藝術介入空間計畫」,結合社造精神強調「民眾參與」。一些原本就積極尋求社會參與及社會影響的藝術工作者在這樣的政策下受到鼓舞,不過對於不明就裡的公務承辦人或是「藝術包商」就瞎子摸象、苦不堪言,淪為為參與而參與的虛應故事或是鄉鎮的美化競賽。
而對於這些以藝術為名操作的疑問,卡特琳在本書新增的許多案例以及第五章〈參與〉(Engagement)有詳細的說明。其中,「態度與方法」、「對話」都是關鍵的因素。更重要的是,社會(出資者)必須理解藝術的本質,不應把藝術計畫和經濟發展、觀光推動畫上等號,而「參與」更不是只有藝術家和民眾而已,也關乎主辦方和出資人對藝術或未來的共同想像。
我自1998 年進入到藝術的這個工作領域,很幸運地有機會和竹圍工作室蕭麗虹、藝評人黃海鳴、藝術家吳瑪?等一直站在藝術領域前緣的開拓者共事。1999 年和卡特琳相識,她的觀點更開啟我對環境閱讀的不同視點,不被主流輿論牽引,也在差異之中極力透過對話與合作尋求新經驗的建立。其實,卡特琳的理論很東方,從氣場、身體經驗去理解我們與環境同在的方式,理解「人」不是世界上唯一的生物與存在,所有的疑問都只有在當我們「同在藝起」(togetherness)時得以獲得釋疑,也希望這十五年後的新版本能給讀者新的啟發。
姚孟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