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的教學實務研究可以從Boyer(1990)發表《Scholarship Reconsidered: The priorities of the professoriate》一書談起,Boyer認為大學教授應該進行學術工作,不過,學術工作不等同於研究工作。學術工作內容包含知識的產出、知識的詮釋、知識的應用以及知識的傳遞,亦即大學教授應該將研究產出的知識進行組織,並詮釋知識在情境中的真實意義,再建立知識與實務應用的連結,發展知識主題與內容,最後依據主題知識採用不同的教學策略,將知識傳遞給學生,以延續人類的知識與智慧。知識的產出、詮釋以及應用即是課堂內容的來源,而知識的傳遞即是教學活動的作用。
美國近一、二十年逐漸推動「教與學的學術研究」(Scholarship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大學教授被鼓勵針對自己任教的學科領域或教學過程進行探究,參照前人累積的知識庫,有系統地探究自己的課程與教學,將對教學結果分享於教師社群或發表於相關期刊,將所發展的知識與其探究結果顯現出來,進而引領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