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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國考大數據 民法總則

解密國考大數據 民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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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956625
克允
學稔出版社
2017年2月14日
130.00  元
HK$ 110.5  






ISBN:9789862956625
  • 叢書系列:解密國考大數據
  • 規格:平裝 / 336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解密國考大數據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高普考 > 題庫試題











    本書特色



      上考場前,兩大關鍵一定要知道:書念得再多,也要會答題才能考得上;得分重點在於寫對,不是寫多。



      不同於坊間求多求厚的民法總則解題書,本書按考試重要觀念仔細選題,編入適當章節,再輔以解題引導,培養審題能力。研讀本書可以達成下列目標:



      1.利用大量圖表輕鬆迅速複習重要解題觀念。

      2.透過精選試題與題型分析培養精準抓住考點的能力。

      3.只寫出有效得分的內容,真正能寫出來的內容才是決定勝負的關鍵!





    解題概念說明 •1

    頻考爭點分析 •5



    Chapter 1權利主體:人與人格之保護 第一節 自然人之權利能力 •1-3

    觀念建構 胎兒之權利能力 •1-4

    題型1-1-1 胎兒的權利能力 97司法事務官第1題 •1-5

    Try again 99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9

    Try again 98司法官第4題(節錄) •1-10

    觀念建構 死亡宣告 •1-11

    題型1-1-2 死亡宣告之聲請人與效力範圍

    102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 •1-14

    Try again 75司法官第 1 題 •1-16

    Try again 102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1題 •1-16

    題型1-1-3 死亡宣告之效力 103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 1 題 •1-17

    Try again 100軍法官第1題 •1-20

    Try again 103台大轉學考第1題(節錄) •1-21

    第二節 法人 •1-22

    觀念建構 壹、法人權利能力 •1-22

    貳、法人種類 •1-23

    參、法人之機關 •1-24

    肆、法人民事責任 •1-25

    題型1-2-1 法人之權利能力

    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26

    題型1-2-2 董事變更與登記對抗

    102鐵特高員三級運輸營業第2題 •1-28

    Try again 100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1-29

    題型1-2-3 董事代表權之限制

    98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30

    題型1-2-4 法人之侵權責任

    102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32

    Try again 102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35

    題型1-2-5 影子董事與法人侵權

    105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1題 •1-36

    題型1-2-6 總會決議瑕疵與救濟 100台大轉學考第1題 •1-39 第三節 人格之保護 •1-43

    觀念建構 •1-43

    題型1-3-1 人格權侵害之救濟 92律師第1題 •1-44

    題型1-3-2 居住安寧權

    97高考三級法制、公平交易、智財行政第1題 •1-46

    Try again 98三等書記官、司法事務官、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1題 •1-48

    題型1-3-3 法人姓名權之保護

    101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49



    Chapter 2權利與權利客體:物、物權與債權 第一節 物的概念與孳息 •2-3

    觀念建構 •2-3

    題型2-1-1 主物與從物 103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4題 •2-5

    題型2-1-2 不動產與其成分

    103台大轉學考第2題 •2-6

    題型2-1-3 不動產出產物之歸屬 102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 •2-8

    Try again 79司法官第3題 •2-11

    題型2-1-4 天然孳息之收取權 104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2-11

    Try again 100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節錄) •2-13 第二節 物權與債權 •2-14

    觀念建構 •2-14

    題型2-2-1 物權法定原則 95司法官第3題(節錄) •2-15

    題型2-2-2 債權物權化:預告登記 100司法官第1題(節錄) •2-17

    題型2-2-3 使用借貸契約的債權物權化?

    10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2-18

    Try again 99台大法研B卷第2題 •2-24



    Chapter 3權利變動:法律行為的靜態元素 第一節 意思表示 •3-3

    觀念建構 •3-3

    題型3-1-1 對話與非對話的意思表示 104普考戶政第1題 •3-5

    題型3-1-2 對話與非對話的意思表示

    102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3-7

    Try again 101律師第6題(節錄) •3-9

    題型3-1-3 意思表示發出後表意人死亡

    103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3-10 第二節 自然人之行為能力 •3-12

    觀念建構 意義 •3-12

    題型3-2-1 「行為」能力 101普考財稅行政第1題 •3-12

    觀念建構 行為能力與法律行為之效力 •3-14

    題型3-2-2 處分特定財產之允許 92司法四等書記官第1題 •3-18

    Try again 102退除役轉任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3-20

    題型3-2-3 獨立營業之允許 99律師第1題 •3-20

    Try again 96司法四等書記官第3題 •3-22

    題型3-2-4 限制行為能力人施用詐術

    99高考三級公產管理第1題 •3-23

    Try again 101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節錄) •3-24

    題型3-2-5 已取得行為能力本人之承認權

    103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3-25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1題(節錄) •3-27

    題型3-2-6 未成年人離婚後回歸限制行為能力人?

    104身心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第1題 •3-27

    題型3-2-7 精神錯亂與法律行為之效力 102普考戶政第2題 •3-29

    Try again 101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節錄) •3-31

    觀念建構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3-31

    題型3-2-8 監護宣告之要件與效力

    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3-33

    題型3-2-9 受輔助宣告人之行為能力 102家事調查官第1題 •3-34

    Try again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4題 •3-36

    Try again 104鐵路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1題 •3-36

    Try again 99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 •3-37

    題型3-2-10 輔助人之權限 102司法三等書記官第1題 •3-37



    Chapter 4權利變動:法律行為的動態發展 第一節 意思表示的故意不一致:虛偽意思表示 •4-4

    觀念建構 •4-4

    題型4-1-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詐害債權

    99地政士第1題 •4-5

    Try again 92司法官第1題 •4-7

    Try again 102鐵特員級運輸營業第2題 •4-8

    Try again 104薦任升官等戶政第2題 •4-9

    Try again 99高考二級一般行政第1題 •4-9

    題型4-1-2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善意取得 95律師第1題 •4-10

    Try again 102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3題 •4-12

    題型4-1-3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善意第三人之解釋

    88司法官第1題 •4-13

    Try again 97關稅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4-16

    Try again 99高考三級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第2題 •4-16

    Try again 94薦任升官等法制第1題 •4-17

    題型4-1-4 借名登記契約 105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4-17

    第二節 意思表示的偶然不一致:錯誤 •4-22

    觀念建構 •4-22

    題型4-2-1 表示行為錯誤 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4-27

    Try again 91律師第2題 •4-30

    Try again 101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4-31

    題型4-2-2 物之性質錯誤與除斥期間 105普考戶政第1題 •4-31

    題型4-2-3 物之性質錯誤與損害賠償

    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4-33

    Try again 102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4-36

    Try again 103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 2 題 •4-36

    Try again 105原住民三等地政第1題 •4-37

    題型4-2-4 形成價值之因素錯誤與價值錯誤

    104高考二級一般行政第1題 •4-38

    題型4-2-5 故意傳達錯誤 96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4-40

    Try again 102政大轉學考第2題 •4-41 第三節 意思表示的不自由:詐欺與脅迫 •4-43

    觀念建構 •4-43

    題型4-3-1 被詐欺意思表示之撤銷

    104身心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第2題 •4-45

    Try again 100關稅法務第1題 •4-47

    題型4-3-2 不作為詐欺與第三人詐欺

    10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 •4-48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1題 •4-52

    Try again 102關稅法務第1題 •4-53

    Try again 96原住民三等地政第2題 •4-54

    Try again 102稅特三等稅務人員各科別第1題 •4-54

    題型4-3-3 受脅迫之意思表示與善意取得

    98鐵特高員三級運輸營業第1題 •4-55

    Try again 97身心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第2題 •4-56

    Try again 105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4-57



    Chapter 5權利變動:法律行為的規制、附款與效力 第一節 法律行為的規制:強行規定、公序良俗與暴利行為 •5-3

    觀念建構 •5-3

    題型5-1-1 法律行為違反強行規定

    105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2題 •5-5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5-8

    Try again 105原住民四等財稅行政第1題 •5-9

    題型5-1-2 法律行為違反公序良俗

    101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4題 •5-9

    Try again 104家事調查官第2題 •5-11

    題型5-1-3 暴利行為 101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5-12 第二節 法律行為之附款:條件與期限 •5-15

    觀念建構 •5-15

    題型5-2-1 附條件法律行為之生效時點

    100司法官第1題(節錄) •5-17 第三節 法律行為之效力 •5-18

    觀念建構 •5-18

    題型5-3-1 無效法律行為之撤銷

    10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5-19

    Try again 94薦任升官等法院書記官第1題 •5-21



    Chapter 6第三人所引起之權利變動:無權處分與代理 第一節 無權處分 •6-3

    觀念建構 •6-3

    題型6-1-1 無權處分基本型 102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6-4

    Try again 97軍法官第1題 •6-6

    題型6-1-2 無償的無權處分 95司法四等書記官第1題 •6-7

    Try again 89司法官2第2題第1小題 •6-10

    題型6-1-3 有償無權處分之後續求償

    104升官等薦任法制、商業行政、智財行政第2題 •6-11

    Try again 102司法官第1題(節錄) •6-14

    Try again 96司法官第4題(節錄) •6-15

    題型6-1-4 無權處分人嗣後取得權利 104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6-15

    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 •6-17

    Try again 102升官等薦任法制、商業行政、智財行政、消保第2題 •6-18

    題型6-1-5 權利人繼承無權處分人

    99高考三級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第1題 •6-19

    Try again 103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節錄) •6-21

    Try again 102家事調查官第2題 •6-22

    題型6-1-6 債權雙重讓與之效力 83司法官第3題(節錄) •6-22

    第二節 代理 •6-26

    觀念建構 代理 •6-26

    題型6-2-1 未成年人與代理權授與行為無因性

    104升官等薦任戶政第1題 •6-28

    Try again 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6-30

    Try again 94 律師檢覆2第1題 •6-31

    Try again 93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6-31

    題型6-2-2 代理人之意思表示瑕疵 100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6-32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6-34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1題(節錄) •6-35

    Try again 101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6-36

    題型6-2-3 雙方代理、自己代理之效力

    103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 •6-37

    Try again 98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6-39

    Try again 95 高考三級公產管理第1題 •6-40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6-41

    觀念建構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6-41

    題型6-2-4 無權代理基本題 102高考三級戶政第3題 •6-43

    題型6-2-5 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性質

    100稅務三等各類科第1題 •6-44

    題型6-2-6 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範圍

    103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6-47

    Try again 94第一次地特法制第1題 •6-49

    題型6-2-7 無權代理人繼承本人 104家事調查官第1題 •6-49

    題型6-2-8 代理權撤回之表見代理

    105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第1題 •6-52

    Try again 102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6-54

    題型6-2-9 自始無代理權之表見代理

    104地特四等戶政第1題 •6-54

    Try again 96高考三級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第1題 •6-56

    Try again 99高考三級公產管理第2題 •6-56



    Chapter 7權利行使的界限 第一節 消滅時效 •7-3

    觀念建構 •7-3

    題型7-1-1 已登記之不動產物權請求權與消滅時效

    104地特四等戶政第2題 •7-4

    Try again 94身心三等地政第2題(節錄) •7-5

    Try again 102身心三等地政第1題(節錄) •7-6

    Try again 92律師檢覆第1題 •7-6

    題型7-1-2 無權占有他人之物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105高考三級法制、財稅行政、商業行政、公交行政、

    智財行政第2題 •7-7

    Try again 102身心三等法制第1題(節錄) •7-10

    Try again 95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7-11

    題型7-1-3 民法第127條第8款「商品」之意涵

    103司特三等書記官、公證人、行政執行官第1題 •7-12

    Try again 99地特三等地政第2題 •7-14

    題型7-1-4 消滅時效中斷與時效完成後之擔保物取償權

    97民間公證人第1題 •7-14

    Try again 99法制、公交管理、智財行政第1題 •7-16

    Try again 102普考戶政第1題 •7-16

    題型7-1-5 債權憑證與消滅時效 94司法官第1題(節錄) •7-17

    題型7-1-6 消滅時效不完成

    101高考三級法制、財稅行政、商業行政、公交管理、

    智財行政第2題 •7-22

    Try again 100司特三等書記官、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2題 •7-24 第二節 誠信原則、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 •7-25

    觀念建構 •7-25

    題型7-2-1 權利濫用 97司法官第1題 •7-27

    題型7-2-2 權利失效理論 103北大法研第1題 •7-29

    題型7-2-3 緊急避難

    104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7-31





    作者序



      這是筆者在學稔出版的第三本書,當初在撰寫民法總則爭點整理時,筆者即有意想要寫一本關於民法總則的解題書,不過因為當時相關書系都已經有其他作者撰寫,因而作罷。本次恰逢學稔新推出解密國考大數據這個書系,於是 曉玉主編便徵詢筆者的意見,筆者也就欣然接受這個任務。



      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各編之首,規定本身匯集了各編共通的原則,其抽象程度較高,不若其他各編條文具體,因此在學習上不免有一些難處,所以雖然民法總則可能是法律系學生碰觸最久的科目,但未必每個人都可以把民法總則學好。本書將會盡量以輕鬆簡單的口吻介紹民法總則的相關概念,不過畢竟只是解題書,所以不可能澈底完整的把整個體系概念都詳盡說明,建議各位還是要先有相當的基礎,再來閱讀本書,會較為合適。



      身為一篇序文,裡面當然免不了感謝東感謝西的,在此還是要感謝學稔全體同仁的協助與支持,讓本書能夠更臻完美,更感謝摯友 曉玉主編的熱情邀約,筆者才有機會出版本書。若發現本書有何錯誤之處,也請不吝來信指正,筆者將即時給予回應。



      在此祝大家考試順利,身體健康、心想事成!


    克允

    2017年1月1日

    在八卦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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