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好吃(NO.5+6)套書(共二冊)
  • 定價99.00元
  • 8 折優惠:HK$79.2
  • 放入購物車
二樓書籍分類
 
國考大解密民法總則(2版)

國考大解密民法總則(2版)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959879
克允
學稔出版社
2019年7月05日
130.00  元
HK$ 110.5  






ISBN:9789862959879
  • 叢書系列:國考大解密
  • 規格:平裝 / 328頁 / 17 x 23 x 1.6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2版
  • 出版地:台灣
    國考大解密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司法特考 > 題庫試題











      這是一本一定讓你看得懂也看得完的民法總則!



      ●想考好民法,就從這本打好基礎!

      ●內容淺顯易懂,非法律系的考生也能輕鬆上手!



      《國考大解密 民法總則》好評改版上市了,讓這本書成為你上榜的關鍵助力!



      上考場前,兩大關鍵一定要知道:書念得再多,也要會答題才能考得上;得分重點在於寫對,不是寫多。



      不同於坊間求多求厚的民法總則解題書,本書按考試重要觀念仔細選題,編入適當章節,再輔以解題引導,培養審題能力。研讀本書可以達成下列目標:



      1.利用大量圖表輕鬆迅速複習重要解題觀念。

      2.透過精選試題與題型分析培養精準抓住考點的能力。

      3.只寫出有效得分的內容,真正能寫出來的內容才是決定勝負的關鍵!

    ?


     





    解題概念說明 •1



    Chapter 1 權利主體:人與人格之保護

    第一節自然人之權利能力1-3

    觀念建構 胎兒之權利能力 •1-4

    題型1-1-1 胎兒的權利能力 97司法事務官第1題 •1-5

    Try again 99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9

    Try again 98司法官第4題(節錄) •1-10

    觀念建構 死亡宣告 •1-11

    題型1-1-2 死亡宣告之聲請人與效力範圍

    102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 •1-14

    Try again 75司法官第 1 題 •1-16

    Try again 102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1題 •1-16

    題型1-1-3 死亡宣告之效力 103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 1 題 •1-17

    Try again 100軍法官第1題 •1-20

    Try again 103台大轉學考第1題(節錄) •1-21



    第二節法人1-22

    觀念建構 壹、法人權利能力 •1-22

    貳、法人種類 •1-23

    參、法人之機關 •1-24

    肆、法人民事責任 •1-25

    題型1-2-1 法人之權利能力

    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26

    題型1-2-2 董事變更與登記對抗

    102鐵特高員三級運輸營業第2題 •1-28

    Try again 100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1-29

    題型1-2-3 董事代表權之限制

    98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30

    題型1-2-4 法人之侵權責任

    102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32

    Try again 102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35

    題型1-2-5 影子董事與法人侵權

    105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1題 •1-36

    題型1-2-6 總會決議瑕疵與救濟 100台大轉學考第1題 •1-39



    第三節人格之保護1-43

    觀念建構 •1-43

    題型1-3-1 人格權侵害之救濟 92律師第1題 •1-44

    題型1-3-2 居住安寧權

    97高考三級法制、公平交易、智財行政第1題 •1-46

    Try again 98三等書記官、司法事務官、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1題 •1-48

    題型1-3-3 法人姓名權之保護

    101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1-49



    Chapter 2 權利與權利客體:物、物權與債權

    第一節物的概念與孳息2-3

    觀念建構 •2-3

    題型2-1-1 主物與從物 103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4題 •2-5

    題型2-1-2 不動產與其成分

    103台大轉學考第2題 •2-6

    題型2-1-3 不動產出產物之歸屬 102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 •2-8

    Try again 79司法官第3題 •2-11

    題型2-1-4 天然孳息之收取權 104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2-11

    Try again 100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節錄) •2-13



    第二節物權與債權2-14

    觀念建構 •2-14

    題型2-2-1 物權法定原則 95司法官第3題(節錄) •2-15

    題型2-2-2 債權物權化:預告登記 100司法官第1題(節錄) •2-17

    題型2-2-3 使用借貸契約的債權物權化?

    10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2-18

    Try again 99台大法研B卷第2題 •2-23



    Chapter 3 權利變動:法律行為的靜態元素

    第一節意思表示3-3

    觀念建構 •3-3

    題型3-1-1 對話與非對話的意思表示 104普考戶政第1題 •3-5

    Try again 106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3-7

    題型3-1-2 對話與非對話的意思表示

    102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3-8

    Try again 101律師第6題(節錄) •3-10

    題型3-1-3 意思表示發出後表意人死亡

    103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3-11



    第二節自然人之行為能力3-13

    觀念建構 意義 •3-13

    題型3-2-1 「行為」能力 101普考財稅行政第1題 •3-13

    觀念建構 行為能力與法律行為之效力 •3-15

    題型3-2-2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允許所為法律行為之效果

    10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3-19

    Try again 108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3-22

    題型3-2-3 處分特定財產之允許 92司法四等書記官第1題 •3-22

    Try again 102退除役轉任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3-24

    題型3-2-4 獨立營業之允許 99律師第1題 •3-25

    Try again 96司法四等書記官第3題 •3-26

    題型3-2-5 限制行為能力人施用詐術

    99高考三級公產管理第1題 •3-27

    Try again 101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節錄) •3-28

    題型3-2-6 已取得行為能力本人之承認權

    103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3-29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1題(節錄) •3-31

    題型3-2-7 未成年人離婚後回歸限制行為能力人?

    104身心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第1題 •3-32

    題型3-2-8 精神錯亂與法律行為之效力 102普考戶政第2題 •3-33

    Try again 101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節錄) •3-35

    觀念建構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3-35

    題型3-2-9 監護宣告之要件與效力

    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3-37

    題型3-2-10 受輔助宣告人之行為能力 102家事調查官第1題 •3-38

    Try again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4題 •3-40

    Try again 104鐵路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1題 •3-40

    Try again 99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 •3-41

    Try again 106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 •3-41

    題型3-2-11 輔助人之權限 102司法三等書記官第1題 •3-42



    Chapter 4 權利變動:法律行為的動態發展

    第一節意思表示的故意不一致:虛偽意思表示4-4

    觀念建構 •4-4

    題型4-1-1 單獨虛偽意思表示與第三人之保護

    107家事調查官第1題第1小題 •4-5

    題型4-1-2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詐害債權

    99地政士第1題 •4-7

    Try again 92司法官第1題 •4-9

    Try again 102鐵特員級運輸營業第2題 •4-10

    Try again 104薦任升官等戶政第2題 •4-11

    Try again 99高考二級一般行政第1題 •4-11

    題型4-1-3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善意取得 95律師第1題 •4-12

    Try again 102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3題 •4-14

    題型4-1-4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善意第三人之解釋

    88司法官第1題 •4-15

    Try again 97關稅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4-18

    Try again 99高考三級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第2題 •4-18

    Try again 94薦任升官等法制第1題 •4-19

    題型4-1-5 借名登記契約 105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4-19

    Try again 107高考三級公平交易管理第1題 •4-24



    第二節意思表示的偶然不一致:錯誤4-26

    觀念建構 •4-26

    題型4-2-1 表示行為錯誤 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4-31

    Try again 91律師第2題 •4-34

    Try again 101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4-35

    題型4-2-2 物之性質錯誤與除斥期間 105普考戶政第1題 •4-35

    題型4-2-3 物之性質錯誤與損害賠償

    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4-37

    Try again 102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4-40

    Try again 103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 2 題 •4-40

    Try again 105原住民三等地政第1題 •4-41

    題型4-2-4 形成價值之因素錯誤與價值錯誤

    104高考二級一般行政第1題 •4-42

    題型4-2-5 故意傳達錯誤 96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4-44

    Try again 102政大轉學考第2題 •4-45



    第三節意思表示的不自由:詐欺與脅迫4-47

    觀念建構 •4-47

    題型4-3-1 被詐欺意思表示之撤銷

    104身心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第2題 •4-49

    Try again 100關稅法務第1題 •4-51

    題型4-3-2 不作為詐欺與第三人詐欺

    10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 •4-52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1題 •4-56

    Try again 102關稅法務第1題 •4-57

    Try again 96原住民三等地政第2題 •4-58

    Try again 102稅特三等稅務人員各科別第1題 •4-58

    Try again 106公務、關稅人員升官等第2題 •4-59

    Try again 108身心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第2題 •4-59

    題型4-3-3 受脅迫之意思表示與善意取得

    98鐵特高員三級運輸營業第1題 •4-60

    Try again 97身心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第2題 •4-62

    Try again 105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4-62

    Try again 107地特四等戶政第1題 •4-63

    Try again 108三等財稅法務、關稅法務第1題 •4-64



    Chapter 5 權利變動:法律行為的規制、附款與效力

    第一節法律行為的規制:強行規定、公序良俗與

    暴利行為 •5-3

    觀念建構 •5-3

    題型5-1-1 法律行為違反強行規定

    105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2題 •5-5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5-8

    Try again 105原住民四等財稅行政第1題 •5-9

    題型5-1-2 法律行為違反公序良俗

    101鐵特高員三級事務管理第4題 •5-9

    Try again 104家事調查官第2題 •5-11

    題型5-1-3 賭債非債 106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

    人事行政第1題 •5-12

    題型5-1-4 暴利行為 101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 •5-13



    第二節法律行為之附款:條件與期限5-16

    觀念建構 •5-16

    題型5-2-1 附條件法律行為之生效時點

    100司法官第1題(節錄) •5-18



    第三節法律行為之效力5-19

    觀念建構 •5-19

    題型5-3-1 無效法律行為之撤銷

    10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5-20

    Try again 94薦任升官等法院書記官第1題 •5-22



    Chapter 6 第三人所引起之權利變動:無權處分與代理

    第一節無權處分6-3

    觀念建構 •6-3

    題型6-1-1 無權處分基本型 102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6-4

    Try again 97軍法官第1題 •6-6

    題型6-1-2 無償的無權處分 95司法四等書記官第1題 •6-7

    Try again 89司法官2第2題第1小題 •6-10

    題型6-1-3 有償無權處分之後續求償

    104升官等薦任法制、商業行政、智財行政第2題 •6-11

    Try again 102司法官第1題(節錄) •6-14

    Try again 96司法官第4題(節錄) •6-15

    題型6-1-4 無權處分人嗣後取得權利 104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6-15

    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 •6-17

    Try again 102升官等薦任法制、商業行政、智財行政、消保第2題 •6-18

    題型6-1-5 權利人繼承無權處分人

    99高考三級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第1題 •6-19

    Try again 103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節錄) •6-21

    Try again 102家事調查官第2題 •6-22

    題型6-1-6 債權雙重讓與之效力 83司法官第3題(節錄) •6-22



    第二節代理6-26

    觀念建構 代理 •6-26

    題型6-2-1 未成年人與代理權授與行為無因性

    104升官等薦任戶政第1題 •6-28

    Try again 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6-30

    Try again 94 律師檢覆2第1題 •6-31

    Try again 93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6-31

    題型6-2-2 代理人之意思表示瑕疵 100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6-32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6-34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1題(節錄) •6-35

    Try again 101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 •6-36

    題型6-2-3 雙方代理、自己代理之效力

    103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 •6-37

    Try again 98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6-39

    Try again 95 高考三級公產管理第1題 •6-40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6-41

    觀念建構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6-41

    題型6-2-4 無權代理基本題 102高考三級戶政第3題 •6-43

    Try again 107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6-44

    題型6-2-5 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性質

    100稅務三等各類科第1題 •6-45

    題型6-2-6 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範圍

    103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6-48

    Try again 94第一次地特法制第1題 •6-50

    題型6-2-7 無權代理人繼承本人 104家事調查官第1題 •6-50

    題型6-2-8 代理權撤回之表見代理

    105原住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第1題 •6-53

    Try again 102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 •6-55

    Try again 107司特三等檢察事務官第3題 •6-55

    題型6-2-9 自始無代理權之表見代理

    104地特四等戶政第1題 •6-55

    Try again 96高考三級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第1題 •6-57

    Try again 99高考三級公產管理第2題 •6-58



    Chapter 7 權利行使的界限

    第一節消滅時效7-3

    觀念建構 •7-3

    題型7-1-1 已登記之不動產物權請求權與消滅時效

    104地特四等戶政第2題 •7-4

    Try again 94身心三等地政第2題(節錄) •7-5

    Try again 102身心三等地政第1題(節錄) •7-6

    Try again 92律師檢覆第1題 •7-6

    題型7-1-2 無權占有他人之物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105高考三級法制、財稅行政、商業行政、公交行政、

    智財行政第2題 •7-8

    Try again 102身心三等法制第1題(節錄) •7-11

    Try again 95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7-11

    題型7-1-3 民法第127條第8款「商品」之意涵

    103司特三等書記官、公證人、行政執行官第1題 •7-12

    Try again 99地特三等地政第2題 •7-14

    Try again 106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2題 •7-14

    題型7-1-4 消滅時效中斷與時效完成後之擔保物取償權

    97民間公證人第1題 •7-15

    Try again 99法制、公交管理、智財行政第1題 •7-17

    Try again 102普考戶政第1題 •7-17

    題型7-1-5 債權憑證與消滅時效 94司法官第1題(節錄) •7-18

    題型7-1-6 消滅時效不完成

    101高考三級法制、財稅行政、商業行政、公交管理、

    智財行政第2題 •7-24

    Try again 100司特三等書記官、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2題 •7-25

    Try again 107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7-26



    第二節誠信原則、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7-27

    觀念建構 •7-27

    題型7-2-1 權利濫用 97司法官第1題 •7-29

    題型7-2-2 權利失效理論 103北大法研第1題 •7-31

    題型7-2-3 緊急避難

    104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第1題 •7-33

    題型7-2-4 正當防衛 106普考戶政第1題 •7-35





    二版序



       很高興本書即將進入二版,這次的改版內容主要是將一版出版以後到108年間的國考題目擇要收錄,另外就全書的解題內容重新審視後,針對部分題目予以適當改寫,並將先前已經發現的錯誤予以修正,希望能使本書更臻完善。



      民法總則編因為長期以來並沒有重大修正,相關的爭議大多已經被討論過了,所以不太會有什麼新內容,算是考點相當固定的考科,各位只要跟著書上的例題認真練習,穩紮穩打的準備,應該可以讓你從容面對大多數的考題。



      這本書的改版,首先要感謝先前許多讀者的不吝指教,這些寶貴意見對於本書的改版極具助益。此外,責編肇昌不僅細心校對,挑出了許多細小問題,也給了相當有用的建議,在此由衷表示感謝。



      最後,儘管本書已經盡力挑出所有可能的錯誤,然而仍可能有漏網之魚,倘若各位讀者在閱讀本書時,發現有疏漏之處,墾請務必來信指正,筆者感謝在先。如果對於書中的內容有不解或疑惑之處,也歡迎您寫信詢問,或是至臉書找到《克允的11號法律研究室》後私訊給我,我會盡快利用公餘時間回覆。


    克允

    2019年6月12日




    其 他 著 作
    1. 身分法關鍵選擇(2版)
    2. 國考大解密 民事訴訟法 基礎篇(2版)
    3. 身分法關鍵選擇
    4. 解密國考大數據 民法總則
    5. 解密國考大數據 民事訴訟法(基礎篇)
    6. 民法總則爭點整理(2版)
    7. 民事訴訟法概要題型破解
    8. 民法總則爭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