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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條文X體系X概念 2020高普考.司法特考(保成)

刑事訴訟法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4815951
保成法學苑,達克
新保成
2019年9月20日
107.00  元
HK$ 96.3  






ISBN:9789864815951
  • 叢書系列:條文X體系X概念系列
  • 規格:平裝 / 376頁 / 13 x 19 x 1.8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條文X體系X概念系列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高普考 > 重點整理











      適用對象

      參加國家考試的考生



      適用時間

      無期限



      使用功效

      1.除查閱功能外並兼具研讀、準備考試等多項功能。

      2.加強對各該條文原意之體會,並援引實務及學者見解,以利讀者查詢及進一步閱讀。

      3.以圖表方式,促進學習相關法律概念之理解與區別。

      4.讀者能更清楚了解命題趨勢與命題重點所在。



      改版差異

      依照108年修法更新內容



      書籍特色

      1.重要名詞解釋:每個收錄的名詞皆有詳細解釋,完整建構刑事訴訟法概念。

      2.基本概念說明:併列相關名詞做圖表式說明,加強學習廣度。

      3.方便攜帶:專業設計,32開本大小適合隨身攜帶,隨查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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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條文&名詞解釋

    刑事訴訟法(108.07.17修正公布)/3

    第一編 總則/3

    第一章 法例/3

    「現役軍人」與「一般人民」受刑事訴追之區別/3

    控訴原則/4

    法定法官原則/4

    犯人/5

    犯罪嫌疑人/5

    被告/5

    受判決人/5

    受刑人/5

    當事人能力/5

    訴訟能力/6

    替代手段/6

    第二章 法院之管轄/7

    「審判權」與「管轄權」之區別/7

    「牽連管轄」與「競合管轄」之區別/8

    相牽連案件與牽連犯/8

    競合管轄/9

    「牽連管轄」與「競合管轄」之區別/9

    第三章 法院職員之迴避/11

    前審/11

    「聲請迴避」與「自行迴避」之區別/12

    法院與法官/12

    「聲請迴避」與「自行迴避」之區別/13

    第四章 辯護人、輔佐人及代理人/14

    辯護人之功能/14

    「強制辯護」與「任意辯護」之區別/15

    「辨護人」、「輔佐人」、「代理人」之區別/15

    選任辯護與指定辯護/16

    「強制辯護」與「任意辯護」之區別/16

    辯護人之權利/17

    閱卷權的依據/18

    辯護人複製光碟/19

    輔佐人/21

    第五章 文書/22

    裁判之更正/22

    第六章 送達/26

    第七章 期日及期間/28

    「期日」與「期間」之區別/28

    「期日」與「期間」之區別/28

    法定期間與裁定期間/29

    失權期間與訓示期間/29

    行為期間與不行為期間(猶豫期間)/29

    第八章 被告之傳喚及拘提/30

    強制處分/30

    直接與間接處分/31

    要式與不要式/31

    各種強制處分之區別/32

    「通知」與「傳喚」之區別/32

    各種強制處分之區別/33

    各種強制處分之區別/33

    各種強制處分之區別/35

    逮捕與拘提/36

    緊急逮捕/37

    第八章之一 限制出境、出海/39

    限制出境、出海/40

    第九章 被告之訊問/42

    對質詰問/42

    第十章 被告之羈押/44

    各種強制處分之區別/45

    羈押/45

    羈押聲請之審查/45

    撤銷羈押/46

    「偵查中之羈押」與「審判中之羈押」之區別/47

    羈押之救濟途徑/49

    「偵查中之羈押」與「審判中之羈押」之區別/50

    羈押之救濟途徑/51

    羈押之救濟途徑/53

    羈押之救濟途徑/54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56

    搜索/56

    各種強制處分之區別/57

    搜索類型之區別/57

    附帶搜索/59

    緊急搜索/60

    同意搜索/60

    沒收扣押V.追徵(假)扣押/61

    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63

    扣押裁定/63

    審判中之辯護人在場權/67

    另案扣押/68

    一目瞭然法則/68

    第十二章 證據/68

    證據能力與證明力/68

    證據資料與證據方法/69

    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69

    實質證據與補助證據/69

    本證與反證/69

    供述與非供述證據/70

    人的證據與物的證據/70

    人證、物證、書證/70

    證據文書與文書證據/71

    第一節 通則/71

    無罪推定原則/72

    自由心證/72

    自白與毒樹果實/73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75

    違反夜間訊問規定所取得之自白/78

    檢察官違背本法第95條第1項第2、3款時/78

    傳聞法則之理論基礎/79

    被告以外之人/80

    傳聞法則概說及其例外/81

    先前審判外不一致的陳述/83

    傳喚不到/85

    所在不明/85

    到庭後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者/85

    特信性文書/86

    同意法則/87

    起訴審查制度之問題點/89

    「起訴之審查」與「自訴之審查」之區別/90

    職權主義與當事人進行主義/90

    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91

    調查原則及澄清義務/92

    交互詰問之順序與內容/95

    交互詰問/96

    第二節 人證/101

    「被告」、「證人」與「鑑定人」 之區別/101

    拒絕證言/102

    不自證己罪原則/103

    無效的反詰問/103

    第三節 鑑定及通譯/108

    被告、證人與鑑定人之區別/108

    鑑定留置/109

    對第三人檢查身體之鑑定處分/112

    鑑定證人/115

    第四節 勘驗/117

    「相驗」與「勘驗」之區別/117

    「相驗」與「勘驗」之區別/118

    第五節 證據保全/119

    證據保全/119

    「偵查中之證據保全」、「審判中之證據保全」/119

    第十三章 裁判/122

    「判決」與「裁定」之區別/122

    裁判之更正/123

    第二編 第一審/123

    第一章 公訴/123

    第一節 偵查/123

    偵查法定原則/124

    拘捕前置原則/124

    告訴/125

    告發/126

    自首/127

    犯罪被害人/128

    「告訴」、「公訴」、「自訴」、「上訴」之區別/129

    專屬告訴權與補充告訴權/129

    告訴之主觀不可分/131

    撤回告訴不可分效力/131

    「告訴」與「告發」之區別/132

    偵查不公開原則/133

    「審判權」與「管轄權」之區別/135

    提起公訴/135

    不起訴之原因/136

    「不起訴」、「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簡式審判」、「協商程序」之區別/137

    被告於訴訟程序中死亡之處理/137

    起訴便宜原則/137

    被告於訴訟程序中死亡之處理/137

    緩起訴制度概說/138

    「微罪不舉」與「緩起訴」之區別/141

    「不起訴」、「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簡式審判」、「協商程序」之區別/141

    緩起訴處分之撤銷/142

    繼續偵查/143

    交付審判/145

    新事實/148

    新證據/148

    同一案件/148

    第二節 起訴/148

    起訴狀一本/149

    卷證併送制度/150

    證據開示原則/150

    「告訴」、「公訴」、「自訴」、「上訴」之區別/151

    案件單一性/151

    第三節 審判/152

    起訴認否程序/154

    「不起訴」、「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簡式審判」、「協商程序」之區別/154

    共犯或共同被告之合併或分離審判/157

    共同被告之權利/158

    直接審理原則/159

    更新審判程序/161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162

    案件同一性/163

    廢止其刑罰/166

    審判權與管轄權/167

    控訴原則/168

    被告於訴訟程序中死亡之處理/168

    「審判權」與「管轄權」之區別/168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169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169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169

    第二章/自訴/172

    已不得告訴或請求者/173

    撤回自訴之效果/174

    擔當自訴/176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176

    自訴之判決之不受理/176

    本條不受理判決之範圍/177

    第三編 上訴/179

    第一章 通則/179

    上訴審之制度區別/179

    「告訴」、「公訴」、「自訴」、「上訴」之區別/179

    第二章 第二審/182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184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184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184

    第三章 第三審/185

    釋字第752號解釋/186

    廣義之判決違背法令/187

    狹義的判決違背法令/187

    「漏判」、「漏未判決」與「訴外裁判」之區別/188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190

    第四編 抗告/193

    第五編 再審/197

    新證據/197

    聲請再審與無罪推定原則/199

    「再審」與「非常上訴」之區別/200

    被告於訴訟程序中死亡之處理/203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203

    第六編 非常上訴/204

    「再審」與「非常上訴」之區別/204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205

    審判違背法令/205

    第七編 簡易程序/206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206

    「不起訴」、「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簡式審判」、「協商程序」之區別/206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209

    審判中協商程序之意義/210

    被告認罪/210

    裁定駁回協商之聲請/212

    第七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213

    第八編 執行/220

    應否先取得(民事)執行名義始能聲請發還給付/223

    「聲明疑義」與「聲明異議」之區別/226

    「聲明疑義」與「聲明異議」之區別/226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227

    「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229



    Ⅱ體系表

    第一編 總則/235

    第二編 第一審/250

    第三編 上訴/257

    第四編 抗告/260

    第五編 再審/261

    第六編 非常上訴/262

    第七編 簡易程序/262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263

    第八編 執行/264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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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Ⅲ 概念釐清&比較表

    01「審判權」與「管轄權」之區別/269

    02「現役軍人」與「一般人民」受刑事訴追之區別/270

    03「牽連管轄」與「競合管轄」之區別/271

    04連續犯、牽連犯刪除後於單一案件之影響/275

    05「聲請迴避」與「自行迴避」之區別/276

    06「強制辯護」與「任意辯護」之區別/277

    07「辯護人」、「輔佐人」、「代理人」之區別/279

    08「被告」、「證人」與「鑑定人」之區別/282

    09「期日」與「期間」之區別/286

    10「通知」與「傳喚」之區別/288

    11各種強制處分之區別/290

    12羈押聲請之審查/296

    13「偵查中之羈押」與「審判中之羈押」之區別/297

    14羈押之救濟途徑/298

    15「抗告」與「準抗告」/305

    16「拒絕證言權」與「緘默權」之區別/306

    17搜索類型之區別/306

    18交互詰問之順序與內容/311

    19「相驗」與「勘驗」之區別/314

    20「偵查中之證據保全」、「審判中之證據保全」之區別/315

    21「判決」與「裁定」之區別/318

    22裁判之更正/319

    23「漏判」、「漏未判決」與「訴外裁判」之區別/320

    24「告訴」與「告發」之區別/321

    25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之處理/323

    26「微罪不舉」與「緩起訴」之區別/324

    27被告於訴訟程序中死亡之處理/326

    28「一造缺席判決」與「兩造缺席判決」之區別/329

    29「起訴之審查」與「自訴之審查」之區別/331

    30「告訴」、「公訴」、「自訴」、「上訴」之區別/333

    31上訴審之制度區別/341

    32不起訴、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簡式審判、協商程序的比較/343

    33「再審」與「非常上訴」之區別/352

    34「聲明疑義」與「聲明異議」之區別/355

    35「訊問筆錄」與「審判筆錄」之區別/356

    36「對質」與「詰問」之區別/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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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依據完稿前之最新修正條文編撰,編排體例除法條查閱功能外並兼具學習功能,茲將其要者,析述如後:



      一、內容架構

      Ⅰ條文&名詞解釋

      除蒐錄最新條文外,並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以期讀者能掌握各條文之基本概念,並進而加強對各該條文原意之體會。



      Ⅱ體系表

      以體系表方式呈現本法之內容架構,讓讀者除能知其脈絡外,更能建構整體思維,免除見樹不見林之學習困擾。



      Ⅲ概念釐清&比較表

      將重要考點、較難理解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方式清楚呈現,破除學習盲點,提升學習相關法律概念之理解與辨析。



      二、取材

      以命題考點為取向,輔以經典教科書、晚近主流、有力學說、實務見解為本,兼及重要期刊論文之重點闡述。



      三、編排體例

      以便利讀者閱讀、理解、查閱、攜帶為主要考量,版面清晰,字體大小適中,展現最超值之學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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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