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是每一位欲進入金融機構服務的人員所必須研讀的科目之一,也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從事本身工作時,應用頗多的法規,因此在金融機構內部升等考「銀行法」是必考科目之一,至於對外招考,「銀行法」也是測驗內容之一。
至於「洗錢防制相關法規」是民國107年銀行招考首次列入測驗範圍,由於世界各國對洗錢防制的重視,我國又是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的成員國之一,政府更在民國107年推出「洗錢防制證照」。
以往金融機構招考委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各銀行單獨舉辦筆試、面試。惟2020年金融研訓院推出「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簡稱金融基測)後,金融機構招考進入重新整合階段,截至109年7月為止,已有彰化銀行、華南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台灣銀行、第一銀行辦理新進人員朝聘,其中彰化銀行、華南銀行採「金融基測」模式(以金融基測成績申請,直接面試)、台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仍維持舉辦筆試;第一銀行則兩者同時進行,分為「筆試測驗甄選」及「金融基測(FIT)甄選」二個類別,共計正取36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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