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序
西諺:「有怎樣的校長,就有怎樣的學校」,的確,校長身為一校之長,運用其法職權,他可揭櫫學校發展的目標,可訂定學校校務推展策略措施,可激勵教師工作士氣,可引導學生正向學習發展,稱其為學校的靈魂人物或精神支柱,實不為過。因此,學校校長之身份和地位,古來一直受到相當程度的敬重和維護。
但是,隨著社會快速變遷,多元文化價值觀念不斷被提出,民主社會政治意識型態如火如荼地被鼓吹,傳統社會的決策體系,不再必然是由上往下形成的。今天,學校行政的運作,由下往上發展決策,已成為不可抵擋的趨勢。教育行政民主化的發展過程中,校長慢慢地失去了其傳統性威權,任何重要的決策過程,都要有一定比例的教師會代表和家長會代表,甚至,有社會公正人士的參與。校長常常在決策過程中變成孤單寂寞的少數人。加上,校長任期制的實施,校長一任四年,只能連任一次,因此,校長的實質影響力,正日漸在消溺中,不少校長不敢運用其法職權和獎懲權,任其學校組織行政發展自由放任或無為。校長領導權的正用和誤用,此時此刻確實有值得大家來加以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中國教育學會本(106)年度學術研討會議,將以「教育新航向─校長領導與學校創新」作為會議研討的主軸方向,希望找出有效學校行政運作的關鍵,是要賦予校長更多的權責,或完全可以不要有校長存在,學校依然可以運作正常無礙?此一問題或許可以從不同角度探討,但也常常見仁見智,畢竟教育工作本身是一個價值命題,會受到不同的前提主張,而導致不同的結論。
主張可以不要有校長存在的人,是在「反教育」或「去教育」的理念支撐下,要求教育的實施,不必要有學校形式體制的規範,可以依孩子的喜歡,任其隨興學習,依然可達自我成長的發展目標。此種「自然主義」教育學說,曾提出「反學校」(De-schooling)的主張,要求政府要「鬆綁」(De-regulation)教育規定,由學習者自訂學習目標、自選教材、自擇受教場地;沒有上下課的規定。當然,在此「開放教育」的實施中,更沒有校長存在的必要。即使有校長存在,恐怕也不易有實質的校長領導功能可發揮作用。
另外,主張學校一定要有校長的存在,並且要賦予校長一定的領導權責,以實質發揮校長的影響作用。支持此一主張的人,提出「校長學」(Principalship)的專業訴求,認為校長是一種專業,沒有受過專業培訓的人,是不能擔任校長的,且校長的職前培訓課程很重要。要有教育專業學分的修習,要有行政經驗和實務的歷練,要兼組長、主任一定年資後,再參加校長資格甄試通過後,再短期儲訓,才能有機會有能力擔任校長。因此,校長不是任何人想做就可做的,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是無法勝任的。
固然,校長的領導功能,有時會因為政治民主化和社會多元化的發展,多少受到一些影響。有時,也會因為學校制度的完善建立,和同仁專業素養的提昇,而減低其對校長的依賴程度。但是,不管如何,校長在一個學校中,仍隱約存在有其不可替代的教育專業實質或形式功能,校長的專業能力和核心素養越是受到肯定,其所可能發揮的影響作用,就會越趨明顯可見。
中國教育學會理事長吳清基 謹誌
中華民國106年9月28日教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