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由三部份組成:《文學主體性》、《我的文學觀》及《李澤厚美學概論》。
《文學主體性》的首篇論文在《文學評論》發表之後,影響極大,以至引發一場全國性討論。其實論文寫得並不好。生怕人家說你唯心論,結果防範太甚,覆蓋層太厚,繞的圈子太多。可是衝突的雙方無人指出,唯有反對派在《紅旗》雜誌上綱上?,胡扣政治帽子。這篇論文確實具有歷史針對性。當時社會上講的都是文學黨性原則,強調的都是文學要成為革命的齒輪與螺絲釘;但論文反其道而說明,文學的中心既然是人不是物,那麼作為創造主體的作家,就應當具有充份的精神能動性,即具有超常性、超前性、超我性等超越意識。作家兼有世俗角色與本真角色,也可以說是兼為現實主體和藝術主體。在現實生活中,你是黨員作家,當然可講黨性、革命性、紀律性等,但進入文學創作時,則必須自我實現,恢復本真角色,張揚他人不可重複的個性、人性和主體創造性,這是和當時人文環境妥協的理論產物。說得「全面」而周密,但還是引起政治批判。《再論文學主體性》則寫於出國之初,為了完善自己的理念,我把主體劃分為認識主體、情感主體與操作主體,認為作家詩人乃是情感主體,應當擁有更多的自由。
《我的文學觀》由近十篇文章組成。這些文章進一步闡述文學主體性理念,也闡述文學與才能等的關係。
本書出版後,在文學創作界和人民大眾中產生深遠影響,作家不再塑造扁平人物,大眾則以閱讀此書為進入文學的標記。僅其中一章,共有十八家文學刊物轉載,盛況空前。
第三部份《李澤厚美學概論》則是2005年在台灣台中的東海大學擔任客座教授時的講稿。當時我在中文系講課,但美術系的學生柳毓新特邀我到美術系講述。我側重講李澤厚美學的原創性特點。西方美學界講述中國美學時都只講莊子,不講孔子,李澤厚則主要講述儒家美學。他從儒家美學中引伸出「情本體」、「樂感美學」等重大美學思想。《概論》還比較了李先生和朱光潛先生的美學。認為前者屬男人美學,即探索美的根源的哲學性美學;後者屬女人美學,即探索如何鑒賞文學藝術的欣賞性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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