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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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於民國六十二年在新天地書局發行時,我沒有寫序﹔後來於民國七十三年轉交三民書局出版時,增補了附錄,也沒有寫序。這次三民書局因舊版字跡模糊,準備再改新版,而向我索取一篇自序。面對三十年前的舊作,回想這一路下來的思想歷程,心中不禁泛起了「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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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原來是我的一篇升等論文。在送審通過後的某一次聚會上,方東美教授對我說,他讀過我送審的這篇論文,其中的觀點和他心有同感。雖然他沒有明言,但我心裡清楚,他所指的是我批評司馬遷、向秀、郭象、馮友蘭、胡適和熊十力等學者對莊子逍遙境界的誤解。方教授讚美莊子是空中飛人,欣賞莊子那種超拔塵世、天馬行空的精神,因此對熊十力評莊子「苶然無自在力」的看法當然是不願茍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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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來,我對禪學與老莊的研究也許花的時間較多,但在我心中,儒家的精神仍然是定盤星。有些學者為了援釋歸孔,轉道返儒,而對佛道兩家持負面的看法,但我的態度乃是用儒家的精神儘量去發掘佛道中和儒家相通的地方,也就是說以儒顯佛,以儒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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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幾年的教學中,我更發現莊子的逍遙不只是超拔塵世,遊於方外;同時,他也入於塵世,遊於方內。正如他在〈天下〉篇中的自描,一面是「獨與天地精神往來」﹔另一面又是「不敖倪於萬物,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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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宗師〉篇中,莊子曾說:「以刑為體,以禮為翼,以知為時,以德為循。以刑為體者,綽乎其殺也﹔以禮為翼者,所以行於世也﹔以知為時者,不得已於事也﹔以德為循者,言其與有足者至於丘也,而人真以為勤行者也。」這段話近代學者有以為講刑,是法家言﹔有以為講禮與德,是儒家言﹔於是便動刀要刪。其實我們如果深體莊子的用意,卻要大呼刀下留情,刪不得,因為這正是莊子在人間世能逍遙的工夫與方法。「以刑為體」的刑不是指刑法,而是指天刑。我們的肉體有生必有死。有生是天命,有死是天刑。如果我們把自己的身體看作受刑之體,對於死亡便能處之泰然,因此應付這種自然的肅殺,也就能綽綽有餘了。至於世俗的禮與德,在《莊子》書中,雖有批評,但他的批評只是希望我們不為這些禮與德所執所限。並不是教唆我們故意破壞或反對這些禮與德。如在〈人間世〉篇中,莊子借孔子和顏回的對話,說明在人間世,必須「與人為徒」,即是與人為伍,當然不能避免和人往來的禮與德。但重要的是我們先要有「心齋」的工夫,使心地虛曠有如明鏡,能反映一切,而不留影像。也就是說能借禮之翼而飛、循德之途而行,心中卻不為禮與德所束縛,拘泥而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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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我欣賞莊子那種超塵拔俗、一飛沖天的氣勢﹔可是今天,我卻有興趣去發現莊子如何逍遙於世俗人間。我在這學期的莊子課中,建議學生們在期末報告裡,列舉他們在美國生活所遭遇到的許多問題,看看二千年前的莊子是否能幫他們應付。目前我還沒有看到他們提出的問題,因此只有請等下回分解了。不過本書的讀著們,不妨就自己所遭遇的問題,用讀《莊》心得,先去參一參吧!
寫於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時客居美國